近日,界首市人民法院民一庭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张某与李某是朋友关系。几年前,李某因做生意需资金周转向张某借款5万元,双方约定了还款期限和利息。还款期限届满后,李某以种种理由搪塞拒绝还款,张某多次催要无果后遂将李某诉至法院。 界首法院民一庭法官接到该案后,认为原、被告双方系朋友关系,如果一判了之,不利于修复双方当事人的友情。因此,法官第一时间通知双方当事人到法院接受调解。 近日,法官结合案情实际,从情理法多角度出发,向李某指出拖欠借款的行为不仅违背了契约精神,且对朋友间的信任造成严重损害,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同时,引导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珍惜昔日的友情,互让互谅。通过讲法律、摆道理,最终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张某放弃了利息,李某积极筹措资金履行了还款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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