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法治日报》报道,近年来,探店成为一种流行的营销手段,在带火了一批“网店”的同时,不少探店行为也被指“打擦边球”,各类“注水”探店,虚假“种草”,损害消费者权益的事件时有发生。 粉丝量较大、在本地颇具影响力的网络达人实地探访店铺,从美味的菜品、优雅的环境到人性化的服务……独特探店测评,满足了消费者对于信息的显示需求,便于消费者更直观地了解相关产品和服务。然而,现实中的探店行业乱象丛生,“拔草”常常变成了“踩坑”。笔者认为,网红探店,守真才能致远。 部分探店达人利用网络影响力发布具有广告属性的视频,通过作出优质评价诱导消费者进行消费,其行为不仅违反了有关法律法规,也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更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兴趣分享与商业广告虽然同处于网络空间,但二者之间的界限比较分明,千万不可“浑水摸鱼”。去年5月1日施行的《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明确规定,通过知识介绍、体验分享、消费测评等形式推销商品或者服务,并附加购物链接等购买方式的,广告发布者应显著标明“广告”字样。由此可见,相关法律法规已经明确了其基本性质,也为网络达人探店类广告业态划定了法规“红线”。为营造公平竞争、风清气正的互联网广告市场环境,消除违法宣传带来的食品安全隐患,探店网络达人要遵守法律法规,主动承担互联网广告主体责任,让探店做到守真,“种益草”、“拔害草”。 另一方面,为让网红探店守真,网络平台也要履行好自己的职责。需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审批把关管理规则,建立针对达人的信用评价机制,探索探店内容预审机制,规范探店网红达人的行为。尤其是对名为探店实为广告的视频,要加强内容审核,坚决把违规探店视频拒之门外。 此外,监管部门也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加大对探店乱象的查处力度,对违规行为要做到整治与宣传同步、处罚与教育并重,并形成有效震慑,为探店行业“校正航向”,维护消费者的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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