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终本清仓”工作部署,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胜诉权益,今年以来,阜南县人民法院借鉴“丽水模式”,建立“终本清仓”府院府检联动机制,对“终本案件”进行集中执行,积极查人找物,依法有序化解执行“历史包袱”,让更多“纸上权益”变成“真金白银”。 终本案件是指法院由于被执行人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裁定终止本次执行程序的执行案件。 阜南县人民法院审委会委员、执行局局长张跃东介绍,“终本”并不意味着案件的结束,只要找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法院就会执行到底。 “今年以来,我们对在库‘终本案件’进行再排查、再梳理,梳理出一批涉民生、小标的‘终本案件’,并建立清单,分类型、分批次推进‘终本清仓’。”阜南县人民法院法官助理王明豪说,法院以“法官+片区+网格”多元解纷模式为基础,借助网格员在查人找物、线索提供、财产调查等方面优势,运用各类执行手段,如上门走访、司法拘传、发布悬赏公告、扣押车辆、司法拘留等措施,倒逼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 此外,阜南县人民法院还成立了“终本案件”管理团队,建立“终本案件”管理库和按期梳理机制,对重新发现财产的案件及时恢复执行,对重新发现被执行人下落的案件,依法予以查找控制;对财产不能处置或处置缓慢的案件,主动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协调,适当引入以物抵债程序,加快财产变现,坚决杜绝“一终不管,循环终本”现象发生,让“终本案件”真正动起来,逐步推动“终本案件”实质性化解,用实实在在的执行成果有效回应人民群众的期待。 “我们梳理出2015年以来罚金、没收财产、诉讼费、责令退赔、追缴违法所得等‘终本案件’22530件,执行完毕3634件,让躺在‘终本库’里的‘沉睡’案件‘醒’过来。”张跃东表示,将有序地推进工作,确保如期完成“终本清仓”任务,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个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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