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阜南县人民法院田集法庭,将庭审现场“搬”到许堂乡某村村委会,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通过法官的调解,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并当庭履行。 此前,原告张某与被告李某相识相恋,不久后便按照当地习俗举行了订婚仪式,张某向李某给付了彩礼款等。后双方因性格不合等经常发生矛盾,最终决定分手。 法官向村民发放普法资料 但就返还彩礼款的数额问题,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张某遂将李某诉至阜南法院。 考虑到该案具有一定的典型性,为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法官决定将庭审“搬”到当事人所在村的村委会。 庭审当天,村委会小院里,20余名村民来到现场旁听。庭审过程中,在充分了解案件事实的基础上,法官现场对双方当事人开展“面对面”调解。 法官从情理、法理、事理等多角度出发,对双方当事人进行劝解。最终,双方终于达成一致调解意见,李某当庭返还张某彩礼款,该案案结事了。 案件审理后,法官还在现场向村民普及了民法典中有关彩礼的法律规定,教育大家,遇到彩礼纠纷,要拿起法律武器维权,合理合法地解决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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