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北站上演了一场闹剧,一名旅客为等同行人上车,强行阻挡列车车门关闭。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其被铁路警方行政拘留。 在高铁列车集中调度、交通运输联网的运行体系下,一次人为的车门阻挡,可能触发铁路网的“蝴蝶效应”,影响多人的出行计划。根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任何强行登乘、阻挠列车运行的行为均被明令禁止。笔者以为,个人漠视安全、挑战法律是导致事件出现的主要原因,同时,有关部门在精细化管理方面存在的不足也产生了一定影响。 回顾过往,从2018年合肥高铁堵门事件中涉事教师遭停职,到2020年常州乘客抢夺客车操纵装置被判拘役,都在揭示一个严峻现实:规则意识的缺失,正成为威胁公共安全的隐患。 一方面,这些事件的发生既有个体素质的问题,也有其对法律、规则的漠视。规则表面的“冷硬”,实则是对每一个出行者最温暖的守护,就像交通信号灯不会因“赶时间”而变色,公共秩序同样不容挑战。在这种环境下,就需要每个人都遵守规则,不能因一时任性或者一己私欲破坏规则、挑战法律。否则,就是致公共安全于不顾,极易引发安全事故,亦为法所不容。 另一方面,有关部门也存在规则宣传不足、执行弹性引发误解的情况。此次事件中,铁路工作人员尽管及时制止当事人拦车门行为,但涉事女子同行人仍被放行上车,无形中传递出“闹事有效”的错误信号。这就要求管理者在强调文明出行的同时,通过更明确的标识、更严格的执行,让规则边界更清晰也更深入人心。 综上,维护公共秩序,需要法律的刚性约束与公民的自觉认同双管齐下。只有当个体从怕被处罚的被动遵守转变为尊重规则的主动意识,管理者将事后惩戒与事前引导相结合,才能更加有效地避免此类事件的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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