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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4年给业主“发红包” 这个小区是怎么做到的?

2024-9-2 07:15| 编辑: 谢珊珊 | 查看: 4371| 评论: 0|原作者: 全媒体记者 尚原野 文/摄|来自: 颍州晚报

   8月31日,颍州区鼓楼街道西苑世纪名门小区业委会,开始为800余户业主发放中秋福利红包,每户100元。2021年以来,小区已连续4年向业主派发福利红包,户均500元,共40万余元。
  
  这个小区是如何做到连续4年给业主“发红包”的?记者进行了探访。

  
  一年领到两次红包,惊喜!
  
  “听说业委会发红包,我8点多就来了,这已经是今年第二次领红包了。”当天8时20分,69岁的李虹第一个来到西苑世纪名门党群服务中心一楼会议室。她拿出身份证、房产证登记后,顺利领到了100元中秋福利红包。
  
  今年1月初,小区800余户业主,每户领到了200元福利红包。李虹说,从2021年到现在,她已经连续领了4次福利红包,累计500元现金。
  
  从2021年开始,阜阳市西苑世纪名门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增加管理透明度,拿出部分公共收益款项,向全体业主派发福利红包。其中,2021年度每户发放100元、2022年度每户发放100元、2023年度每户发放200元(均为次年年初发放)。
  
  与以往年终派发福利红包不同,此次该小区业委会为庆祝中秋佳节,决定8月31日至9月8日将今年以来的收益提前发放。“我们利用两个周末集中4天发放红包。”小区业委会委员马建伟说。“这两天已经发了一大半。”
  
  公共收益,人人有份!
  
  “钱是谁发的?”“为什么不能直接冲抵物业费?”“长期不缴物业费的业主,也能领到福利红包吗?”在中秋福利红包派发现场,不少业主表达了自己的疑问。
  
  “钱是业委会发的,不是物业公司。”“小区公共部位收益,不能直接冲抵物业费。”“公共部位属于全体业主共同所有,经营收益也应该属于全体业主,是小区业主共同享有的权利,与业主有缴纳物业费的义务是两个法律关系。”面对业委会工作人员的解释,业主们表示理解和认可。
  
  小区是如何做到连续4年“发红包”的?
  
  “在第一次派发福利红包的时候,我们就咨询了法律工作者,力求解答每一位业主的疑问。”小区业委会主任董立岩说,根据《民法典》,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具体到该小区,“业主共有部分”的管理人是业主委员会。
  
  小区除联排、多层、错层、复式楼和商铺,还配套建设有幼儿园、会所等,每年都有公共部位收益。这笔钱主要用于小区公共设施和设备的维修与更新,如地下车库和儿童游乐场改造提升、单元门禁系统维护、路灯维修等。
  
  小区业委会自2020年5月换届以来,不断提高小区公共区域内租赁收益,从每年结余的款项中拿出一部分,以红包的形式发放给业主。
  
  “我们还召开业主大会征求意见,争取让小区公共收益分配尽量做到公平公正。”董立岩说,针对超出发放时段未领取福利红包的业主,业委会将通过多种方式与业主取得联系,对于多方联系不上的业主,将视为自动放弃,红包退回全体业主公共收益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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