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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调解下,女方返还20万元彩礼款

2024-6-12 10:08| 编辑: 谢珊珊 | 查看: 2635| 评论: 0|原作者: 全媒体记者 楚楠楠 通讯员 聂涛|来自: 颍州晚报

   近日,界首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在执行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中,经过反复释法明理,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该案案结。

  2023年5月份,刘某与王某经人介绍相识,随后确立恋爱关系。按照农村风俗及女方的要求,刘某先后于当年6月至12月向王某支付彩礼款及为其购买金银首饰,合计268000元。

  之后,两人在接触过程中,因双方性格不合产生矛盾而分手。两人分手后,刘某要求王某返还彩礼款遭到拒绝,无奈刘某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判决王某返还彩礼款251340元。

  判决生效后,因王某未在法定期限内履行义务,刘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王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敦促其尽快履行义务。然而,王某抵触情绪较大,不愿意返还彩礼款。

  为尽快执结该案,执行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到法院开展调解工作。执行法官从婚姻观、爱情观、道德观等层面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充分说理释法,引导双方互谅互让。经过执行法官的努力,最终,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王某一次性返还给刘某彩礼款20万元,刘某自愿放弃了余款。至此,该案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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