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雨花台区“2·23”火灾事故发生后,引发全国各地媒体的关注。但这一次,一些媒体的关注并不是“马后炮”,而更多的是批判和反思。因为,此次发生火灾的明尚西苑小区,此前已被当地媒体两次曝光,还有居民多次反映,可谓是敲响了警钟,却没有阻止悲剧的发生。 2020年8月22日,《现代快报》以《电动自行车侵占居民楼门厅隐患大,物业“望车兴叹”如何破?》为题,通过文图、视频等方式报道了雨花台区明尚西苑小区内电动自行车乱停乱放,易引发火灾。当时,物业工作人员称,对于电动自行车乱停乱放,主要靠物业引导和搬离;社区称,会加强巡查力度,并开展“飞线”充电专项整治。 2022年4月14日,南京广播电视台教科频道《法制现场》栏目,以《架空层挤满电动自行车 消防设施需跟上》为题,再次对该小区火灾隐患问题进行了报道。当时,小区所属街道相关负责人表示“去研究一下”。 遗憾的是,这两次舆论监督报道都没能阻止火灾的发生。 舆论监督是媒体的重要职责,也是激浊扬清促进问题解决的“利剑”。然而,有些人提到舆论监督如同面临“洪水猛兽”,生怕被媒体曝光“惹事”;还有一些人,把舆论监督当成“做做样子”,遇到记者采访,表面客客气气,遇到实质性问题就会相互推诿、说官话套话,“将加强巡查”“会积极解决”“进行深刻反思”成为他们的口头禅。舆论监督过后,也将问题抛之脑后。 回到南京明尚西苑小区的火灾事故上来,如果当时相关单位对两次媒体监督真正重视起来,对小区电动自行车乱停放问题及时进行彻底整改,将隐患消除,或许这次火灾就可以避免。 笔者认为,“舆”因“事”起,对待舆论监督,要树立正确的认识,更要加以重视,反思过后认真解决问题,才能让舆论监督真正发挥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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