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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惨痛教训化为治理能效

2024-2-28 08:08| 编辑: 刘黎 | 查看: 25264| 评论: 0|原作者: 曹亚伟|来自: 颍州晚报

      2月23日,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一小区发生火灾,截至23日24时,事故共造成15人遇难、44人在院治疗。经初步分析,火灾为高层建筑架空层的电动自行车停放处起火引发……因电动自行车充电导致的高层住宅小区火灾教训惨痛,也再次让与电动自行车充电、高层小区消防安全等有关的问题引发关注。(2月27日《颍州晚报》02、07版)
  
  2月24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与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发布《致阜阳市全体居民的一封信》,提醒市民注意用火、用电、用气以及公共安全等方面的安全事项;2月25日,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电动车停放充电“七个严禁” 的公告》,就全市范围内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及充电等事项进行公告。
  
  2月23日南京市雨花台区发生的重大火灾,令人痛心,教训深刻。我市积极行动,对相关违规行为进行规范。笔者认为,这是提升公共安全意识的第一步,在防范火灾方面,需要各方继续行动,将惨痛教训化为治理能效。
  
  首先,针对电动自行车火灾隐患问题,相关部门应该加强监督管理,严格执行电动自行车安全存放制度。早在2020年10月10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就发布过《关于规范公共场所电动车停放充电的通知》,对街边市场电动自行车、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地下车库电动自行车、公共建筑电动自行车的停放充电秩序均有明确的规定。各地街道(乡镇)、社区(村)居委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对此负有主体责任,特别是要加强对电动自行车夜间“飞线”充电违规行为的治理。经过多轮治理,大部分居民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飞线”充电现象明显减少,但是个别小区仍然存在。因此,相关部门和物业公司要继续加强巡查,及时治理电动自行车乱停乱放现象,确保消防通道畅通,消防设施完好。居民也要自觉遵守规定,不随意停放电动自行车,避免火灾发生。
  
  其次,消防部门要加强巡查,确保公共场所和居民楼的消防设施完好无损。对于存在隐患的地方,要及时整改,确保火灾发生时能够及时扑灭,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对已经配备的电动自行车充电和消防设施要适时采用智能技术进行升级,使其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并与其他区域做好防火分隔保护,确保充电安全。
  
  预防火灾是一项长期的工作,需要各方持之以恒、共同努力,履行好各自职责,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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