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务派遣的这些法律常识了解一下 连日来,湖南益阳康雅医院与全体员工解除合同一事引发关注。据报道,鉴于益阳市中心医院近期将正式接管康雅医院,决定于11月30日和全体员工正式解除劳动或聘用协议,并择优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劳务派遣是一种常见的用工方式,劳务派遣人员和用人单位之间是什么关系?员工工作中受伤,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是否都需要承担责任?就这些大家关心的问题,记者采访了安徽浩珺律师事务所律师虢馨雨进行详细解答。 问:业务外包和劳务派遣是同一种用工方式吗? 答:这是两种用工方式。首先,对用工单位而言,劳务派遣公司提供的是派遣工。劳务外包提供的是针对某个相对独立项目的全部劳务服务;其次,劳务派遣是为用工单位提供特定岗位而非特定项目的派遣员工,劳务外包是为用工单位提供特定项目而非特定岗位的外包员工;再次,劳务派遣签订的是劳务派遣合同,劳务外包签订的是劳务外包合同,服务性质不同协议性质也完全不同。 问:我们经常看到招聘某单位的劳务派遣员工,劳务派遣人员和用人单位之间是什么关系? 答:劳务派遣涉及三方法律关系,即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之间的劳务派遣协议关系,劳务派遣单位与派遣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与派遣劳动者之间的实际用工关系。 订立劳动合同之后,派遣单位将劳动者派遣到用工单位,劳动者在用工单位的组织管理下从事劳动。也就是说,派遣单位作为雇主,虽然是劳动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但只是形式上的雇主,因为并不为劳动者提供真实的工作岗位和劳动条件,也不是劳动者实际劳动给付的对象。 问:劳务派遣员工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答:被派遣的劳动者要为派遣单位的“客户”即用工单位工作,成为用工单位劳动组织的成员,服从用工单位的指挥命令,遵守用工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并实际给付劳动。派遣单位既然是劳动关系中的雇主,就有义务为被派遣劳动者支付工资、缴纳社会保险、提供福利待遇等。 问:如果用工单位不变,派遣单位不断变,工龄是否连续计算? 答:根据相关规定,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规定,用人单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属于“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劳动者仍在原工作场所、工作岗位工作,劳动合同主体由原用人单位变更为新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以组织委派或任命形式对劳动者进行工作调动;因用人单位合并、分立等原因导致劳动者工作调动;用人单位及其关联企业与劳动者轮流订立劳动合同等。 问:如果劳务派遣员工在工作中受伤,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是否都需要承担责任? 答:劳务派遣作为一种用工形式,派遣方、用工方、派遣工三方关系处理适用《劳动合同法》。如果因为工作给派遣员工造成损害时,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按《劳动合同法》必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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