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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三区将发放“购房消费券 ”

2023-8-25 09:59| 编辑: 刘黎 | 查看: 41904| 评论: 0|原作者: 记者 储继明|来自: 颍州晚报

高校毕业生等群体购房,按实际支付房款1.5%予以补贴

      记者昨日从市房屋管理局获悉,为进一步支持商品房市场更好地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根据相关文件精神,阜阳三区将做好“购房消费券”发放、申领、兑现工作。即日起,阜城高校毕业生等群体购房,按照实际支付房价款1.5%的比例予以补贴。
  

  市民在阜城看沙盘选房 颍州晚报记者 王彪 摄
  
  高校毕业生等群体购房有补贴
  
  根据我市政策,符合以下购房消费券发放对象条件且有购房意向的,可申领购房消费券(每人仅限申领一次):大专及以上高校毕业生在阜城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含全日制或者非全日制学历);户籍所在地为农村的农民在阜城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可以是外省、市,户籍所在地为农村);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购买二手住房的(二手住房为二手商品住宅,不含非住宅商品房)。其中,前三类只能适用一种,不得重复享受。
  
  发放标准是,按照实际支付房价款1.5%的比例予以补贴(最高不超过应缴纳契税金额),实际支付房价款以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存量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房价款为准。
  
  不得有欺骗、隐瞒、造假等行为
  
  需要提醒的是,夫妻双方共同购买商品住房的,一套住房只能申领一张购房消费券;不得出现欺骗、隐瞒、造假等行为;因提交申请材料不及时、不齐全、不准确等因素导致购房消费券无法兑现的,相关损失由购房人自行承担。
  
  另外,为防止弄虚作假、骗取购房消费券资金,在2023年8月6日前已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办理网签备案的购房人,在2023年8月6日-2024年8月5日(含)期间撤销房屋备案后仍由同一购房者(含配偶、未成年子女)重新签订相应买卖合同并重新网签备案的,不得享受购房消费券政策;依据房屋质量主管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司法判决书或调解书、仲裁机构裁决书解除合同并撤销备案的除外。
  
  如何申领
  
  阜阳三区政府负责本辖区建成区内购房消费券的组织实施工作。
  
  申领时间为即日起至2024年8月5日(含)。申请人通过“皖事通”-“免申即享”服务平台-“颍州、颍东、颍泉区购房消费券”栏目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提交相关资料,经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系统自动生成购房消费券,即可领取。相关材料包括: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家庭成员(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在阜城无不动产登记证明(高校毕业生、农民提供);《毕业证》和学信网打印的学历验证报告或者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高校毕业生提供);农村户籍证明(农民提供)。
  
  兑现条件为,其一,购房人在阜城建成区内于2023年8月6日-2024年8月5日(含)期间购买商品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二手住房,不含非住宅商品房)并通过“皖事通”-“免申即享”服务平台已领取购房消费券。(购房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或者存量房买卖合同办理网签备案日期为准)。市房屋管理局相关人士解释,享受购房消费券补贴的时间为即日至2024年8月5日止,具体以网签备案合同日期为准;补贴人需在上述时间段在网上申请购房消费券。
  
  其二,购房人应在取得房屋不动产权证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皖事通”-“免申即享”服务平台提交购房消费券兑现申请。
  
  购房人申请兑现购房消费券时,需同时符合以上两个条件。超过上述规定期限的,视同放弃兑现申请资格,相关部门不予受理。
  
  兑现程序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工作职责,通过“皖事通”-“免申即享”服务平台对申请人相关资料进行审核无误后,由颍州区住保局汇总购房消费券兑现信息并在各区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购房消费券补贴资金发至申请人银行账户。
  
  如有疑问,可以电话咨询各区住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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