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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食品安全消费提示发布

2025-1-9 09:43| 编辑: 谢珊珊 | 查看: 1264| 评论: 0|原作者: 全媒体记者 牛桂芹 通讯员 姜峰|来自: 颍州晚报

   春节即将来临,1月7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春节假期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提醒市民理性消费,健康饮食。

  节日食品选购提示

  应选择证照齐全、诚信规范的商超,购买时仔细查看外包装是否完好,以及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许可证编号、执行标准、厂名厂址、配方或主要成分等信息。

  选购感官指标正常的食品,优先选择密闭容器放置或使用保鲜膜覆盖的散装食品。避免选购无标签标识、外观性状不正常的食品及未经检验检疫的鲜、冻畜禽产品。拒绝过度包装的食品礼盒,倡导绿色消费。谨防虚假打折促销活动。

  选购保健食品时,查看包装上是否有“蓝帽子”标识及保健食品批准文号,确保食用者与包装上标明的适宜人群一致,不听信虚假夸大宣传。

  家庭聚餐提示

  冷藏或冷冻食材应及时放入冰箱,生熟、荤素分开保存,避免交叉污染。肉类宜小块冷冻,避免反复解冻变质。

  冷藏或过夜的熟食、剩饭剩菜需妥善保存,再次食用前确认未变质并彻底加热。注意保管亚硝酸盐,避免误用。

  养成饮食清淡的好习惯,建议成人每日食盐摄入量不超过6克,使用定量盐勺,少油烹调,减少糖分摄入。

  外出就餐提示

  选择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卫生条件好、信誉度高的餐饮单位就餐,避免到无证餐饮店。

  提倡健康膳食,避免暴饮暴食和过量饮酒。慎重食用生食海产品、卤菜凉拼等高风险食品,不食用野生蘑菇、鲜黄花菜等有毒或可能具有寄生虫风险的产品。

  禁止食用国家重点保护及其他法律法规禁止食用的野生动物。

  多人共同就餐时,使用公筷公勺,践行“光盘”行动。

  网络订餐提示

  选择经监管部门备案的第三方平台或网站订餐,查看商家《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安全信誉等级等关键信息。避免向非法供餐者订餐。

  签收时检查“食安封签”完整性,及时加工或食用,避免长时间存放。

  尽量避免网购凉菜、生食类等高风险食品。

  农村集体聚餐提示

  50人以上聚餐的举办者和承办者,需提前向村(居)民委员会申报备案,并报告聚餐详情。做好防止食品浪费提醒。

  食品加工场地应远离污染源,具备防蝇、防鼠、防尘和冷藏设施。食品加工应烧熟煮透,不得添加非食用物质或滥用食品添加剂。

  厨师及帮厨人员应持有效健康证明,严禁采购“三无”食品、有毒有害物质及亚硝酸盐。严管醇基燃料,防止误用。

  消费维权提示

  消费者在线上或线下消费时,应索取并妥善保管购物凭证。如遇食品质量或消费纠纷,及时与商家协商处理,或拨打12345、12315热线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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