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个月时间,年过花甲的临泉居民侯先生,在网上为购买黑茶花费11.2万元。此事引起家庭矛盾,侯先生和商家协商退货时遭到拒绝。最终,经过临泉县消保委调解,侯先生退还给生产企业未开封的产品,该企业一次性退还11万元。 冲动消费后,能否退货退款?看看消保委工作人员以案说法。 案件: 近日,60多岁的侯先生,来到临泉县消保委反映,此前,其用信用卡通过网络以2.8万元一箱的价格,购买了4箱某品牌黑茶,共花费11.2万元。 家人知道后,多次因此事发生争执,从而引起家庭矛盾。 侯先生与该电商经营者联系协商退货时遭到拒绝,便请求消保委工作人员出面协调。 接到投诉后,工作人员展开调查,了解到侯先生已饮用了部分黑茶,货值2000元,而电商经营者以该批货物无质量问题,且承诺的30日内无理由退货期限已失效为由,拒不退款。 因货款数额较大,并给消费者生活带来严重困扰,工作人员多次联系到此款黑茶的生产企业负责人,并告知侯先生的消费能力、家庭状况等,并对侯先生冲动消费的行为进行引导教育。 经过长时间调解,本着自愿原则,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侯先生退还未开封的产品,商家退还11万元。 说法: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网络消费纠纷,而且是跨区域的纠纷。从交易的情况来看,双方均没有违法行为,交易合同合法有效,且均已按照约定履行完毕。问题的焦点在于消费者冲动消费,消费能力已严重超出了自身及家庭承受范围,导致后续发生家庭矛盾。好在该企业秉承诚实信用原则,切实履行了社会责任,愿意给消费者退货退款。 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消费行为一般视为自愿且合法。除非存在欺诈、误导等违法行为,否则商家通常没有退款义务。若消费过度导致经济困难,虽然可以与商家协商解决,但并不一定都能成功退货退款。 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消费要量力而行,切莫冲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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