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捡来的手机弄丢了,要赔吗? 法院:拾得财物未妥善保管,应承担赔偿责任 拾金不昧是传统美德。日常生活中,有时会出现拾得人对遗失物处理不当,从而引发纠纷的情况。近日,颍泉区人民法院宁老庄法庭就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 去年3月,梅某在家门口不慎将一部苹果手机丢失。梅某发现后报警,民警通过调取超市监控,发现捡拾手机者为张某。随后,民警与其取得联系。 张某到派出所后,称其捡到手机后又不慎丢失,无法归还。双方协商未果,无奈之下,梅某诉至法院,要求张某赔偿。 近日,颍泉区人民法院宁老庄法庭对此案进行了一审。法庭经审理认为,按照相关法律,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还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 本案中,张某在捡到梅某手机后,应当妥善保管,并应所有权人要求返还拾得遗失物,但其未履行保管、返还义务,致使手机下落不明,造成原告遭受财产损失,应承担相应财产损害赔偿责任。因案涉手机丢失,庭审中原告申请对案涉手机价值进行评估。 最终,结合双方庭审陈述及手机评估价值,法庭判决张某赔偿梅某相应的经济损失。目前,被告已经履行赔偿义务。 法官说法: 《民法典》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此外,《刑法》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生活中,丢失物品联系拾得人后,如对方不愿返还,失主可以选择报警,并保留好相关证据,必要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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