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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抛物 不文明+违法

2024-7-12 10:52| 编辑: 谢珊珊 | 查看: 35115| 评论: 0|原作者: 朱波|来自: 颍州晚报

   据媒体报道,因为跟家人争吵,安徽省六安市一男子竟把电脑显示屏、健腹轮从26楼扔下泄愤。近日,法院将审判庭搬进事发社区,巡回审理了这起高空抛物案。该案被告人李某因犯高空抛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3000元。

  高空抛物是潜在的“空中杀手”,高空抛下的不是物,而是凶器。很多时候,一个不起眼的烟头、鸡蛋、苹果或一瓶矿泉水、一盆花从高空抛下,就有可能造成严重后果。

  无论什么原因的高空抛物,都给他人人身和财产安全带来危险,很多情况下已不能以“不文明”予以道德谴责,而是有可能触犯刑法。

  根据刑法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如六安市的李某高空抛物,虽并未造成人员及其他公共物品损伤。但是,他也被判刑。

  这起案件也为我们敲响了法治警钟,“切勿高空抛物”不仅仅是一句提醒人们规范自身言行的口号,更是警告人们切勿以身试法。大家必须正确认识高空抛物或坠物的危害,杜绝高空抛物这一不文明且违法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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