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推了她一下,怎么能要这么多赔偿费。”一场纠纷、两次住院、索赔7万元……前段时间,家住太和县五星镇的李梅成为被告,这场官司成了她的“心结”。经过太和县人民法院法官的案发现场还原、多方求证、释法说理之后,李梅解了“法结”又化了“心结”。 成了被告 落下“心结” 几个月前,因为倒垃圾的事,李梅与邻居王晓丽发生争执,双方相互拉扯、推搡。李梅推了对方一下,王晓丽没站稳,跪倒在地上。拨打120后,王晓丽因膝盖受伤住了院。 没过多久,李梅收到了一张太和县法院的传票。她成了被告,王晓丽向她索赔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等各种费用共计6.9万元。“她这一跪,我凭啥要赔偿这么多钱?”李梅百思不得其解。王晓丽究竟伤势如何?为啥两个月住了两次院?到底花了多少医疗费?这些疑问在李梅心里挥之不去,决定到法庭上和王晓丽好好“说道说道”。 开庭当天,负责审理案件的是尹鹏法官。庭审时王晓丽举出了两份病历,证明自己因为这次膝盖受伤住院两次。李梅当庭提出,原告先后两次住院,光医疗费就花了2万多元。王晓丽的膝盖肯定以前就有毛病,第二次住院花的钱,她不认可。 面对李梅的质疑,王晓丽告诉法官,自己的膝盖以前没有受过伤,受伤的原因就是李梅推的那一下。她解释说,第一次出院后,回到家中,膝盖依旧疼痛难忍,于是在医生的建议下,第二次入院做了手术。 多方求证 还原真相 为了弄清楚事情真相,尹鹏当即决定和原被告一同到案发现场还原过程。 案发现场在105国道旁。该道路经过几次升级改造,路面高于沿街屋面将近20公分。王晓丽说,被推倒后,她膝盖跪在了屋里的水泥地面上,疼痛难忍。 20公分的台阶、水泥地面、推倒、跪地、膝盖受伤,这些关键词一一在尹鹏脑海里出现。“根据台阶的高度和屋里水泥地面的硬度,王晓丽膝盖跪地所承受的力量还是很大的,现场具备膝盖受伤的条件。” “我还是不相信!”李梅心中的疑虑还是没有消除,“如果膝盖受伤,第一次住院干嘛不一下子看完,为什么偏偏住了两次院?”“法院绝对不会让你稀里糊涂赔钱。”尹鹏向被告李梅表明立场后,来到王晓丽就诊的医院。 接诊王晓丽的医生回忆说,当时给出治疗方案是先打石膏保守治疗,观察一个月,若仍不能正常走路,就要第二次住院,做膝盖手术。尹鹏随后查看了王晓丽的病例,找到了会诊记录以及治疗建议,了解了王晓丽两次住院的全部治疗过程和费用,确定了膝盖是新伤。 听到这里,尹鹏心里有底了,结合案发现场及两位医生的解释,可以判断王晓丽膝盖的伤就是这次推倒跪地导致的。 “能动司法” 化解矛盾 多方求证后,尹鹏法官认为,王晓丽的第二次住院与李梅有因果关系,李梅应当赔偿王晓丽第二次住院的经济损失。“对判决结果,我非常服气。”收到判决书之后,李梅主动联系法官,缴纳了赔偿款。“都说远亲不如近邻,大家低头不见抬头见,没有必要为了一点小事斗气。”尹鹏对王晓丽和李梅的矛盾进一步调解,双方握手言和,矛盾得到了实质化解。 记者从太和法院了解到,这起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是太和法院在“能动司法”中的一个缩影。 所谓“能动司法”,就是主动、积极司法,真正理解群众的急难愁盼,让人民法院的判决真正保护群众的利益。太和法院院长丁晓鹏表示,在“能动司法”的促进下,司法人员努力在案件审理的每一个环节“求极致”,减少不必要的上诉、申诉、申请执行、信访,以政通人和为目标,以“如我在诉”的责任感把案结事了、服判息诉的功课做到位,才能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文中涉案人物均为化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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