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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首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单发出

2024-4-22 08:42| 编辑: 刘黎 | 查看: 3320| 评论: 0|原作者: 全媒体记者 周姗姗|来自: 颍州晚报

      4月17日,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市妇联,向一起离婚纠纷案件的当事人发出《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单》。这是自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见》以来,市中院在全市发出的首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单》。

  在这起涉及抚养权的离婚案件中,主审法官于飞虎发现双方当事人在孩子的抚养问题上存在明显分歧。本案涉及的两个男孩,一个11岁,一个8岁,正处于人生成长的关键时期。为督促双方当事人更好地履行家长职责,避免因离婚纠纷给孩子带来不利影响,保障未成年子女心理健康和情感需求,市中院邀请了市妇联副主席刘卫军,在庭审结束后对当事人进行劝导。

  刘卫军从关爱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情感需求、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以及妥善处理抚养、探望等方面,劝导当事人关心关爱未成年子女。

  当日,于飞虎向当事人送达了这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单》,上面写道:“无论婚姻如何变化,无论由谁抚养,父母双方均应倾注时间、精力,呵护他们的健康成长,肩负起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保护的法定义务,携手给未成年子女创造良好的生活成长环境,给予最温暖的爱。”旨在通过这些温暖有力的话语,提升离婚案件当事人作为父母的责任感。

  当事人表示,将严格按照《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单》的要求,关爱未成年子女,尽到抚养、教育、保护的义务,努力为孩子创造一个健康、和谐的成长环境,确保孩子身心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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