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涉及聋哑夫妻的离婚上诉案件中,借助手写文字、微信信息交流,以及邀请手语老师、社会观护员参与调解等,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让当事人切实感受到司法温度。 原告张某某与被告余某某皆为聋哑人,二人在特殊教育学校学习期间相识,后来相恋,婚后育有两女。此前,张某某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起诉离婚,因其未能提供充分证据,一审法院判决不准离婚。 张某某不服,向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承办法官考虑到当事人的特殊情况,通过手写文字、微信文字信息等方式,深入了解张某某坚持离婚的原因与诉求。 为充分保障双方的诉讼权利,法院邀请精通手语的社会观护员及双方原就读学校的手语老师参与调解,为当事人提供服务。 经调查,法官发现双方感情确已破裂,而子女抚养问题是两人的矛盾焦点。法官联合手语老师,向双方释明父母抚养子女的法定义务,开展家庭教育指导;社会观护员则就未成年子女抚养问题提出参考意见。 近日,在多方努力下,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双方自愿离婚,婚生女由男方余某某抚养,女方张某某无需支付抚养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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