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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阜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4-2-6 10:19| 编辑: 谢珊珊 | 查看: 8462| 评论: 0|来自: 阜阳日报

2024年2月5日阜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阜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胡明莹主任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阜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过去一年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4年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会议认为,过去一年,市人大常委会在中共阜阳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扣中心大局履职尽责,紧跟重大决策担当作为,紧贴群众期盼精准发力,为推进阜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应有贡献。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徽及阜阳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扣打造“三地一区”、建设“十个区域性强市”总体目标,按照市委六届五次、六次全会要求,创造性地做好立法、监督、代表等各项工作,大力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高水平加强自身建设,着力打造党和人民满意的“四个机关”,不断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为新时代阜阳高质量发展作出人大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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