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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新政提升住房维修资金使用效率

2024-2-5 10:24| 编辑: 刘黎 | 查看: 3664| 评论: 0|原作者: 全媒体记者 周姗姗 通讯员 岳劲松 庄以诺|来自: 颍州晚报

      2月4日,记者从市房屋管理局获悉,我市近日发布《进一步提升维修资金使用效率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针对住房维修资金的备用金预拨额度、维修责任主体、修缮计划期限以及电梯改造资金等市民关心的问题做出了明确规定。
  
  该《措施》根据《阜阳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和《阜阳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制定,共包含六项重要举措:推行维修资金备用金预拨付制度、完善应急维修快速反应机制、建立维修年度修缮计划机制、优化电梯更新改造资金使用程序、完善事中事后监督机制和加大维修资金政策宣传力度。
  
  其中,推行维修资金备用金预拨付制度规定,颍州区、颍泉区、颍东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可根据实际工作需求申请预拨付维修备用资金,每个区首期可申请额度为1000万元。应急维修快速反应机制明确了应急维修的申报主体和责任,可在紧急情况下由街道办事处组织代修。年度修缮计划机制则要求各区住保中心指导开展房屋安全问题摸排监测工作,形成年度修缮计划并在小区内公示表决后分批使用,最长不超过3年。
  
  此外,《措施》还从电梯管养、维修、购买保险和风险管控等方面优化了电梯更新改造资金使用程序。在事中事后监督机制中,明确了将重心放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上,鼓励街道办事处参与指导监督公开招标项目。《措施》还强调了加大维修资金政策的宣传力度,提升群众对政策的知晓度。
  
  该《措施》实施范围为颍州区(含城南新区、阜阳经开区、阜合现代产业园区)、颍泉区和颍东区,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使用工作,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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