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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 酒驾醉驾“零容忍”

2023-9-8 09:15| 编辑: 戴斐 | 查看: 28921| 评论: 0|原作者: 记者 任秉文 通讯员 傅季轩|来自: 阜阳日报

  为严肃整治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近日,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公安局联合印发方案,部署在全市深化开展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专项整治。

  方案明确将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中的党员、干部、工作人员,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的工作人员,各级党组织中的无职党员全部纳入专项整治范围,确保“一个不落”。

  专项整治坚持“六个强化”,即强化主体责任,督促各级党组织强化日常教育监督管理;强化纪法贯通,公安机关对查处的酒驾醉驾人员一律核实其政治面貌和身份,涉及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的,第一时间通报纪检监察机关;强化循线深挖,对酒驾醉驾问题一律倒查回溯、跟进监督,做到案件“六查清”“两监督”;强化部门联动,利用“大数据”比对、信息预警等手段定期比对酒驾醉驾人员身份信息,形成查处合力;强化警示震慑,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警示教育活动,深化以案示警、以案为戒、以案促改;强化以案促治,督促案发单位找准制度漏洞、监管盲点,健全完善日常教育监督管理等方面务实管用的长效机制,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表示,将以“零容忍”态度向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行为及背后的“四风”问题“亮剑”,持续释放正风肃纪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推动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强化纪法意识、严守纪法底线,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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