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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孩子”偷电动自行车车标,担何责?

2025-4-7 09:25| 编辑: 刘黎 | 查看: 2153| 评论: 0|原作者: 全媒体记者 楚楠楠 实习生 董有婷|来自: 颍州晚报

      近日,网络上关于“九号电动自行车车标被盗”的话题引发不少关注。一枚普通的车标被贴上“游戏”标签后,引得一些“熊孩子”争相收集,更有甚者还偷他人车上的车标。对此,警方提醒家长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和引导。
  
  近日,太和警方连续破获几起盗窃九号电动自行车车标案件。经调查,嫌疑人均为12岁左右的未成年人。为啥要盗窃电动自行车车标?警方调查了解到,车标本身不贵,也没有多少收藏价值,这些孩子仅仅因为攀比和虚荣心等,才盗窃车标,收藏、赠送或与同学吹嘘、交换物品。因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民警当场对“熊孩子”进行了批评教育,责令家长加强监管,正确教育引导孩子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记者搜索发现,近期多地出现此类案件。如江苏某市公安局辖区派出所也接到了多起电动自行车车标被盗案件,警方已将7名涉案人员全部抓获归案;安徽宿州一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接到多名群众报警称电动自行车的车标被盗,警方通过侦查迅速锁定四名“熊孩子”。
  
  而据媒体报道,出现九号电动自行车车标被偷的情况,可能与学生中流行的一种集卡“游戏”有关,也有人进行出售。一些二手平台上,关于车标交易信息大量涌现,还有卖家提供“代拆教学”服务,声称“包教包会,夜间实操指导”。
  
  “熊孩子”偷既不值钱也没有收藏价值的电动自行车车标,这样的行为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民警介绍,单个车标价值通常不足以达到刑事立案标准。孩子偷盗车标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明确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负责实施家庭教育。
  
  因此,警方提醒家长,虽然对于未成年人的盗窃车标行为视情节一般不予进行刑事处罚,但对于未成年人通过收集车标与同学攀比、吹嘘的行为,家长应及时提醒、督促改正,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和引导,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对于偷盗电动自行车车标的行为,情节严重的仍要追责,因此家长更要加强教育,避免其因一时贪玩而触犯法律。
  
  同时,盗窃他人车标侵犯了车辆所有人的权益,如对方索赔,孩子家长还可能需承担赔偿责任。
  
  此外,如果有商家在二手车标交易中“传授犯罪方法”,情节严重的,涉嫌传授犯罪方法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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