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男子孙某来阜看望狱友陈某,两人联手盗走他人电瓶车。7月12日,孙某和陈某被颍东警方分别处以行政拘留15日处罚,追缴所盗电瓶车返还给被侵害人。 7月11日6时30分,颍东公安分局辛桥派出所接到张某报警称,其7月10日晚放在自家楼下的一辆白色电瓶车被盗。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展开案件调查工作。 经过调取小区周边监控视频,梳理盗窃前科人员信息,民警发现颍东区某村村民陈某有重大作案嫌疑。随后,民警精准研判陈某行动轨迹,经过两个多小时蹲守,将陈某及同伙孙某抓获。经连夜突审,陈某和孙某分别对自己盗窃电瓶车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陈某交代,他和孙某2007年相识,当时两人同在某地服刑。出狱后,两人一直保持联系。7月10日下午,孙某到阜阳看望陈某。两人酒后散步时,孙某说准备盗窃一辆电瓶车后返回老家,陈某表示赞同。7月11日凌晨3时许,陈某和孙某来到颍东某小区,将张某的电瓶车偷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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