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和阜阳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加速器,分别给予100万元、30万元、10万元的资助;对新批准建立的院士工作站给予100万元资助,对新批准建立的省级农业科技专家大院给予20万元资助…… 日前,界首市印发了《界首市科技创新资助奖励三十条政策》(以下简称《政策》),以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优化全市营商环境,激发创新活力和创造潜能,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政策》提出,设立界首市科技创新引导资金。每年从市财政安排不少于1亿元的科技创新引导专项资金,以后每年按财政地方收入增长部分的6%增加专项资金规模,专项资金实行预算管理。专项资金资助奖励范围包括创新平台、科技人才、科技金融、科技型企业、科技成果、科技项目、科技服务机构。 据了解,界首市自2016年起陆续出台了科技创新奖励政策,5年来,对企业的直接奖补累计近1亿元。 相较于原有政策,新《政策》实行了更多的创新举措。界首市科技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首先是加大对企业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当前面临着产业结构深度调整和经济下行压力不断加大的双重压力,许多企业在产业转型升级中或多或少存在困难,这种情况下,继续坚持对企业创新的支持只增不减,更加精准支持企业的科技创新,努力做到既锦上添花又雪中送炭。其次是加强与上级政策的对接协同。3年来,国家、省、阜阳市层面在科技创新做出许多新的工作部署,结合此次政策修订,着重将界首的政策与上级的相关创新政策进行统筹衔接。在避免政策错位的前提下,进一步扩大了界首政策的资助奖励范围。 该《政策》实施后,将激励对界首市创新发展作出贡献的行政事业单位,以及注册地和纳税地在本市且申请项目在本市范围内组织实施、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企业和在界首市创新创业的高校、科研院所、社会组织及个人,培育壮大创新主体,充分激发创新主体动力活力,有力推动当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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