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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加强防疫药品价格监管

2022-12-13 09:13| 编辑: 谢珊珊 | 查看: 8261| 评论: 0|原作者: 记者 牛桂芹 通讯员 常兴远|来自: 颍州晚报

  记者昨日获悉,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加强全市医疗药品及用品价格行为监管工作提示函》和《阜阳市关于疫情防控相关药品及用品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将重点关注防疫医疗药品及用品价格动态,持续加大对防疫医疗药品的价格监管力度。
  
  针对疫情防控“新十条”措施实施后,部分药店感冒发烧类药品价格出现波动,市场监管部门将关注防疫医疗药品及用品的价格动态,深入医院、药房、商超等地,加强价格法律法规政策宣传,督促引导医疗药品、用品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合法合理行使自主定价权,依法合规经营,公平有序参与市场竞争;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关注舆情反映,加强医疗药品、用品市场价格巡查检查,对各类苗头性、倾向性价格问题及时妥善处置;严肃查处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囤积居奇、价格欺诈、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损害消费者权益以及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行为。
  
  此外,将加强与发改委、卫健、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发现医疗药品、用品经营者哄抬价格行为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告诫各医药用品经营者及相关单位:依法经营、诚信经营,维护市场价格秩序,积极履行社会责任,采取多种措施组织货源,保障市场供应;认真落实明码标价制度,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严禁哄抬药品医疗器械价格,不得借疫情防控之机,提高疫情防控药品及用品价格,进销差价要严格控制在合理范围内。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不得囤积居奇、牟取暴利以及散布涨价谣言。
  
  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如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拨打12315、12345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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