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我市社会救助工作相关情况。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近年来,我市扎实推进社会救助各项工作,3333名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实现集中供养,实施临时救助12881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1588.9万元,织密扎牢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安全网。 全市民政部门创新完善低保制度,制定“单人保”、救助渐退、就业成本扣减等政策,兜住兜牢基本民生底线;放宽特困人员认定条件,拓展临时救助功能,精准认定兜底保障对象;健全落实信息共享长效机制,将符合条件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纳入救助范围,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持续推进乡村振兴。 同时,市民政部门会同12家市直单位和部门印发《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 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实施方案》,建立“一次申请、分类审核认定”工作机制,推进社会救助申请审核信息化、“主动发现”常态化。综合运用低保、特困供养、医疗、教育、住房、就业、受灾人员救助和临时救助等政策,对不同类型的救助对象给予相应救助,促进救助资源统筹衔接、救助信息聚合共享、救助效率有效提升。 按照《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2024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要求,全市城市低保标准加权平均为752元/月,农村低保标准加权平均为715元/月,分别占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43%、59%。对低保家庭开展定期核查,基本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对于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调整提高救助标准,压实照料责任。目前,全市37766名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全部签订委托照料四方协议,落实“一对一”照料护理责任。推进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全部纳入集中供养范围,全市集中供养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3333人,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67%。 此外,加大临时救助工作力度。聚焦实现“被动救助”向“主动救助”转变,印发《进一步做好社会救助和特殊困难群体关爱服务工作若干措施》,从制度层面不断完善社会救助“望闻问切”主动发现工作机制。将走访、发现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列为镇、村干部的重要工作内容,持续推动救助帮扶工作“关口前移”。在全市1971个村(社区)配备了社会救助协理员1980人,延伸基层社会救助服务触角,形成以社会救助协理员为核心的主动发现队伍。今年以来已实施临时救助12881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1588.9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为加快建立政府救助与慈善救助衔接机制,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我市全力推进完善村(社区)“救急难”互助社建设。截至目前,全市已成立村(社区)“救急难”互助社1971家,覆盖率100%。全市通过村(社区)“救急难”互助社救助1158人次,支出资金69.9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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