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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狗闯祸,主人担责

2024-12-24 09:17| 编辑: 刘黎 | 查看: 1747| 评论: 0|原作者: 全媒体记者 楚楠楠|来自: 颍州晚报

   一条没有拴绳、冲出马路的宠物狗,引发了一场本不该发生的交通事故。狗狗闯祸,主人担责吗?近日,颍东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判决狗的主人朱某某承担此次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2023年12月2日,小张驾驶一辆两轮电动车,行驶到颍东区老庙镇的一十字路口处。就在小张通过绿灯时,迎面跑来一条大型犬,直直撞向小张的电动车。小张躲闪不及,连人带车重重地摔到了地上。经交警部门认定,这起交通事故中,宠物狗的主人朱某承担全部责任,小张无责。

  小张受伤后,被紧急送往医院住院治疗。经诊断,小张右胫骨多处骨折,右膝多处韧带损伤。治疗半个多月,共花费医疗费3万多元。经司法鉴定,小张的伤情构成十级伤残,还需要后续治疗费用。

  朱某垫付4000元医疗费后拒绝承担其他医疗费用。朱某认为,小张的摔倒与他车速过快也有关系,自己也要承担一部分责任。

  双方就赔偿一事,未达成协议。小张便一纸诉状将朱某告上了法庭,要求朱某承担自己的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各项费用共15万余元。

  近日,颍东法院开庭对该案进行了一审。法院认为,公民的健康权受法律保护,因过错侵害他人人身健康的,侵权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本案中,被告朱某对他所饲养的犬只管理不善,致其窜至道路中妨碍道路交通安全,并造成事故的发生,其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应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综上,法院判决被告朱某赔偿原告小张各项损失共计12万余元,驳回了小张的其他诉讼请求。

  法官说法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饲养宠物狗的人群不断增多,宠物狗引发交通事故的情况也时有发生。根据动物防疫法,携犬外出时,应当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并由成年人牵领。否则,发生交通事故时,饲养人就要承担责任。

  本案中,原告作为宠物狗的主人,应当对狗进行有效的控制和管理,遛狗时未拴绳,导致了交通事故的发生,应对自身的过错承担责任。

  此外,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驾驶人,行驶时也应该按照规定行驶,如果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也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法官提醒,道路交通安全需要大家共同守护。宠物狗饲养人应遵守法律规定和文明公约,养犬要进行约束管理,携带宠物狗外出要拴系犬绳,使之处于自己监管之下,避免出现宠物狗伤人和交通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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