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商务厅等9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记者从市商务局了解到,我市在放宽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资格基础上,将于12月13日中午发放电动自行车惠民消费券,加力支持以旧换新。 据了解,此前,个人消费者需通过“云闪付”APP首页“皖惠通—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专区,填写个人和旧电动自行车信息等进行报名,经公安交管部门自动比对审核,才能参与以旧换新活动。本次通知中明确,对未登记的老旧电动自行车(含蓄电池),其持有人提供个人有效身份证、车辆合法来源承诺书、人车合照图片后,即可参与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进一步简便消费者以旧换新手续,加快推动老旧电动自行车更新淘汰。 另悉,市商务局将于12月13日中午发放2000张电动自行车消费券,分单笔订单满1000元减200元、满2000元减300元两种面额,消费立减、先用先得、用完即止,可与安徽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政策叠加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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