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阜阳新闻网 首页 阜阳 查看内容

乘客不系安全带,受伤又受罚

2024-11-22 09:15| 编辑: 谢珊珊 | 查看: 2262| 评论: 0|原作者: 全媒体记者 楚楠楠 通讯员 王鹏|来自: 颍州晚报

   驾驶员都知道,开车上路要系安全带,但有些前排乘客却忽略了这个问题。这不,在11月21日阜阳交警公布的一起交通事故典型案例中,坐在副驾驶座位上的乘客陈某某,就因未系安全带,在事故中受伤,最后却还要受罚。
  
  案发时,白某某驾驶浙江号牌小型客车沿京珠线(105国道)钱营路口由北向南驶入国道时,与郑某驾驶的小型客车相撞。双方驾驶人均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未受伤。
  
  而郑某车辆的前排乘客陈某某受伤较重。交警在对这起事故调查时发现,事发路段前方的监控卡口拍下的照片清晰显示,陈某某未系安全带。
  
  最终,交警部门认定,白某某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通过交叉路口时未按照交通标志指示通行,承担本起事故的全部责任。陈某某因乘坐车辆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被处以罚款50元。
  
  “安全带肩带和腰带的主要作用是为了在事故发生时缓冲驾乘人员向前或者向后的惯性,尽量把其固定在座椅上,以防受伤。”阜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不但司机要系安全带,前排乘客(副驾驶)也应该系安全带。同时,驾驶员有义务提醒坐在副驾驶上的乘客系好安全带,其不系安全带将被处以50元罚款。“系安全带只需几秒钟的时间,却能规避大部分危险。所以,大家一定要记住‘一盔一带,安全常在’。”上述工作人员说。

欢迎关注阜阳新闻网微信公众号 : fynewsnet

全城最新资讯,尽在掌握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