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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起 火车票可以开具电子发票

2024-11-5 10:13| 编辑: 谢珊珊 | 查看: 797| 评论: 0|原作者: 全媒体记者 储继明|来自: 颍州晚报

   记者从阜阳铁路部门获悉,本月起,全国铁路推广全面数字化的客运电子发票服务。这意味着,旅客无需再到车站窗口或自助售(取)票机开具纸质票。

  旅客办理境内铁路电子客票购票、退票、改签业务后,可通过铁路12306网站和移动客户端开具电子发票,广大旅客获取报销凭证将更加便利。它与纸质增值税发票具有同等法律效率,可作为报销入账和税务抵扣的合法凭证。据悉,旅客开具电子发票的期限,是在行程结束或者支付退票(改签)费用后180天内,旅客可以登录本人铁路12306账户申请开具电子发票。

  铁路方面提醒旅客,铁路运输企业为旅客开具电子发票后,不再提供纸质报销凭证。旅客不能同时开具电子发票和纸质报销凭证。

  记者了解到,11月1日前购买的车票,还未领取纸质报销凭证,不能开具电子发票,也不能为其他人代开电子发票;11月1日后购买的车票,行程未结束,不可开具或打印电子发票;旅客在开车后办理车票改签业务时,电子发票已经开具的,需到铁路车站窗口办理;电子发票信息填写有误,可以重新开具1次新的电子发票,原电子发票作废。

  如旅客对原电子发票未进行用途确认或入账确认,铁路运输企业可直接开具红字电子发票;如已进行用途确认或入账确认,铁路运输企业将填写《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上传至国家税务总局发票电子平台,购买方需在72小时内确认,冲抵原电子发票,超时流程自动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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