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看着一笔7万元资金到账,颍东区的崔先生长舒一口气,重伤父亲的“救命钱”有着落了。 几天前,崔先生的父亲骑电动车与迎面驶来的汽车发生碰撞,因伤势过重被紧急送往医院抢救。面对可能超10万元的抢救费用,崔先生东拼西凑也只筹来数万元,肇事车主也只拿来2万元应急。此时,协调本次事故的民警给崔先生推荐了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建议他尝试申请。崔先生按提示完成申请,没想到次日7万元就到了账。“这笔钱相当于父亲的‘救命钱’啊!”崔先生感激地说。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是指依法筹集用于垫付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社会专项基金。2022年,省财政厅等5家单位印发实施方案,正式在全省推行救助基金管理新模式。“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资金来源包括车辆交强险、对没买交强险的车主罚款、社会捐款等。”市财政局有关负责同志介绍,交通事故受害人遇到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等情形,均可申请该基金垫付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 在我市,为管理好这笔应急“救命钱”,市财政局牵头相关单位成立联席会议,坚持“统一筹集资金、统一集中管理、统一垫付标准、统一管理运营”模式,有效发挥救助基金救急扶危属性和兜底保障功能。 “我们还明确了救助基金垫付范围和标准,细化抢救费用、丧葬费用垫付流程,优化申请程序、资料要求,缩短每个环节的审核时限,力争3日内完成垫付申请审核,2日内完成资金划转和书面告知,及时将资金转入医疗机构账户,确保受害人得到有效救治和合理善后。”我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人保财险阜阳市分公司相关负责人李云龙介绍,今年以来,救助基金累计垫付交通事故受害人抢救费用176人次、1054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只是临时垫付费用,既不是赠送,也不是捐款。“基金管理机构垫付抢救费用、丧葬费用后,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应及时偿还。”李云龙表示,为让基金能够救助更多人,主管部门将持续完善基金追偿机制,确保基金盘子稳定、整体可控,切实发挥好基金的临时救助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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