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公平正义看得见摸得着 ——记颍上县人民检察院综合业务部主任李艳群 人物名片 李艳群,颍上县人民检察院综合业务部主任,获“全国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业务标兵”称号。 人物寄语 无论是办理有影响力的大案,还是办理群众身边的小案,要坚持多一份探究、多一些思考,让当事人在司法办案过程中可感受、能感受、感受到公平正义。 2015年12月,怀揣着对法律工作的向往,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法律硕士专业的李艳群进入颍上县人民检察院工作。初进单位的李艳群从整理人事档案做起,认真办公、办文、办会,一边加强理论武装,一边认真钻研业务,先后三次出色完成年度检察工作报告的起草撰写。综合部门的岗位经历让李艳群养成了凡事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的检察自觉。随后的司法办案工作中,无论是办理有影响力的大案,还是办理群众身边的小案,她都坚持多一份探究、多一些思考,致力于让当事人在司法办案过程中可感受、能感受、感受到公平正义。 办理陈某某与颍上县某造纸厂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时,她陪同检察长多次向年近80岁的陈某某释法说理,逐渐消除其对司法机关的抗拒及不信任情绪,通过“法律监督+司法救助+社会救助”等综合履职,化解了该起民事信访案件,也解开了老人20多年的心结。 “敢于担当是干事创业的制胜法宝,面对困难挑战要有迎难而上的勇气,不能瞻前顾后、畏首畏尾。”这是李艳群从检以来始终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自我要求。 2019年4月,针对颍上县杨某某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中暴露出的系列虚假诉讼案件线索,阜阳市人民检察院迅速树立以典型个案为突破口的监督思路,决定从两级检察院抽调人员成立杨某某等人系列虚假诉讼检察监督专案组。 身为专案组成员,李艳群将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作为检验业务实战能力的有力抓手,与专案组成员加班加点,及时快速将相关刑事证据转化固定为民事证据,并就该系列案件及其关联案件中涉及金融行业风险隐患情况进行核实。最终在专案组的努力下,确定杨某某等涉黑人员在系列民间借贷纠纷及合同纠纷案件中虚假诉讼乃至“套路贷”的情况,并据此提出民事检察监督。因案件的成功办理,李艳群所在的办案团队被省检察院荣记集体二等功,该案所延伸打造的亮剑“虚假诉讼案件”品牌被省检察院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基层院建设工作品牌。 2022年5月,李艳群被调整至综合业务部担任部门主任。综合业务部承担着综合协调、统筹管理、监督落实的重要职责,是检察业务管理的枢纽。面对纷繁复杂的工作挑战,她把落实数据准确作为重要抓手,带领部门同志认真学习、严格执行系统案卡填录标准,对上级检察机关业务数据质量通报涉及的问题进行归类,确保对应问题的数据填录标准,建立起“日常核查+定期核查+专项核查”的核查模式,常态化开展业务数据日常审核、检查督查,实现数据管理的精准化。同时,强化与各业务部门的信息沟通及协作配合,对移送和接收案件线索的数量、成案率、成案后办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补齐短板弱项,切实提升高质效办案水平。 李艳群立足检察工作实际,全方位多角度邀请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参与并监督检察办案活动。在她的努力下,该院于去年7月建立首批听证员库,吸纳来自不同行业的62名同志担任听证员,充分听取各方意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她还指导部门同志充分保障辩护律师及其他诉讼代理人权利,加强对律师阅卷的引导,高效反馈辩护意见及诉求,促进对诉讼活动的制约监督。 不久前举行的第三届全国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业务竞赛上,李艳群从全国99名参赛选手中脱颖而出,以第九名的成绩荣获“全国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业务标兵”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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