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发布2024年中小学招生政策 免试就近入学,严禁违规招生 日前,省教育厅发布2024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通知,明确指标到校生分配比例、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以及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同时,对普通高中招生秩序进行规范,严禁提前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等行为。 关键词 中小学招生 严格执行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面谈、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义务教育学校不得招收特长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 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执行免试、划片、就近入学的要求,按照本地教育行政部门划定的学区,招收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不得违规招收学区外的适龄儿童少年。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应在审批地范围内招生。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一律通过审批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或认定的系统实施电脑摇号,并邀请纪检监察机关现场监督或公证部门现场公证,学校不得自行选择性录取。 小学入学年龄原则上截至2024年8月31日年满6周岁,在学校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可以适当放宽,但截至2024年12月31日须年满6周岁。对于放宽年龄招收的,必须公开规范办理。 要认真落实《居住证暂行条例》关于在流入地居住半年以上和有合法稳定就业、住所等规定要求,全面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清理取消不合规的随迁子女入学证明材料及其时限要求,坚持以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为主安排随迁子女就学。对于公办学校学位不足的,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安排在民办学校就读。 关键词 指标分配 省教育厅要求,要按照不低于当地省示范高中招生计划80%的比例,切块分解到初中学校,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不得单独设置指标到校生最低录取分数线。 到校指标原则上根据各初中实际在籍且就读满三年以及报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毕业年级学生数,按比例切块分配,指标分配向乡村初中和薄弱学校倾斜,严禁将指标分配与初中升学率挂钩。落实属地招生要求,2024年起不得跨区域分配指标,防止跨区域“掐尖”招生。 关键词 规范招生行为 普通高中要严格按照各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批准的招生计划、范围、标准和方式同步招生。 严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免试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掐尖”招生;严禁学校间混合招生、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严禁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以公办学校名义招揽生源;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招收已被中等职业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录取未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未达到考试所在地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或未填报普通高中志愿的学生;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的学生;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考“状元”和升学率。 关键词 中考政策加分 除以下加分政策外,其他政策性加分项目一律取消。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不得重复加分:(1)《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规定的加分对象和标准;(2)烈士子女考生加分政策按照有关规定执行;(3)台湾籍考生在其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4)少数民族考生在其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5)援疆和援藏人员子女考生,在其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上增加10分投档;(6)军人子女考生、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考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考生加分政策按有关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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