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进他人婚礼盗窃,双双获刑 结婚本是件喜事,如果有人混进婚礼实施盗窃,着实让人恼火。这不,一对情侣就三次潜入别人婚礼,趁着人多混乱盗窃红包、彩礼、烟酒等财物。近日,阜阳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了这起盗窃案。 三次混入他人婚礼盗窃 初中毕业的界首人李某某,没有正当职业,走上社会后就开始小偷小摸。因犯盗窃罪,他曾在2019年被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5个月;2021年,他再次盗窃,被南京市江北新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 刑满释放以后,李某某认识了陆某某,两人谈起了恋爱。为了讨女朋友开心,李某某出手阔绰。一段时间后,李某某不但花光了积蓄,还负债累累。陷入经济困境的李某某,又开始了盗窃之路。 一次,李某某和陆某某参加朋友婚礼时,发现婚礼当天人多眼杂,红包、彩礼以及烟酒等财物多数情况下无专人看管。李某某喜出望外,和陆某某合计之后,决定伺机盗窃。 2023年2月12日,李某某在太和县城一家酒店发现,这里即将举办一场婚礼。于是,他和陆某某躲在酒店的停车场,寻找机会下手。看到婚车停稳以后,大家都将目光集中在新郎和新娘身上,李某某迅速来到车上,盗走了车内红色手提包,里面共有现金1.6万余元。 时隔一个多月,两人又来到了另一对新人的婚礼现场。他们装成参加婚礼的人员,对现场的彩礼进行伺机盗窃。这一次,李某某偷得一条价值500元的香烟、一瓶价值千余元的白酒以及现金5000余元。 第三次,两人用同样的作案手法,盗窃婚礼现场的名烟、名酒以及现金。 这次,发现彩礼被盗的新郎新娘,调取了现场监控,并报了警。警方很快锁定了李某某和陆某某,将两人抓获归案。 经过审讯,两人对自己的盗窃行为供认不讳,并赔偿了受害人的部分损失。 两人因犯盗窃罪获刑 案发后,太和法院对此案进行了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某、陆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李某某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在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刑罚之罪,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陆某某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系从犯,应当从轻处罚。 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和悔罪表现,太和法院依照《刑法》相关法律规定,一审判处李某某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判处陆某某有期徒刑11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两被告人共同退赔3名被害人经济损失。 一审判决后,李某某表示不服,提出上诉。近日,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审理了该案,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结婚本是件喜事,如果有人混进婚礼实施盗窃,着实让人恼火。这不,一对情侣就三次潜入别人婚礼,趁着人多混乱盗窃红包、彩礼、烟酒等财物。近日,阜阳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了这起盗窃案。 法官提醒 本案中,被告人在他人婚礼现场,趁机偷窃他人财物,对被害人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属于盗窃行为,应当受到法律的制裁。 近年来,此类盗窃案多发,大家要提高防范意识,任何时候都要保管好自身的财物,不给不法分子有下手的机会。尤其是举办婚礼时,除了招待好参加婚礼的宾客,发现陌生人时也要提高警惕,谨防别有用心的人潜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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