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阜阳新闻网 首页 要闻 查看内容

再用生鲜灯 最高罚三万

2023-12-15 09:07| 编辑: 谢珊珊 | 查看: 7928| 评论: 0|原作者: 记者 李一晴|来自: 阜阳日报

   近段时间,不少网友通过民声呼应·阜阳市“有话请您说、有事我来办”平台咨询或反映关于禁用生鲜灯的问题。平台和市场监管部门联动,广泛宣传,严格落实,赢得网友一致好评。
  
  网友“又一村”是颍泉区某商超的一名营业员,负责生鲜货品销售。“我听人说,禁用生鲜灯了,是真是假?”该网友通过民声呼应·阜阳市“有话请您说、有事我来办”平台留言咨询。
  
  市平台将网友的问题转办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该局接办当日便作出回复:自12月1日起,食用农产品经营者不得再使用生鲜灯。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新修订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12月1日起施行。《办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其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
  
  网友所说的生鲜灯,是指通过调整光照颜色使生鲜食品看起来更“新鲜”、更具“卖相”的一种灯具,使用这种灯具,容易误导消费者,影响消费者准确判断。《办法》施行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告知信,要求市场开办者、食用农产品经营者对使用的照明灯具先进行自查,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一律停止使用,进行更换。“ 宣传动员期间,我们结合市场巡查、借助主流媒体宣传等途径,做到家喻户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明白了,我也不能拖后腿,尽快更换照明灯具。为平台及相关单位的工作效率点赞!”网友“又一村”给出5星好评。
  
  记者从市平台查询发现,今年9月,就有一起在生鲜灯下购买到劣质商品的投诉。
  
  网友“奥创”家住阜阳海亮御府小区,他在小区附近的一家超市内购买了一块猪肉。当时,货柜上用了生鲜灯,肉看上去颜色红润,很新鲜。他回到家后才发现,猪肉已经变质发臭。该网友将问题反映至平台,颍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随即到现场检查,督促超市为消费者退钱道歉,并将生鲜灯更换为普通照明灯。
  
  记者走访中发现,不少商超、市场已换掉生鲜灯。阜城搬井菜市场一家肉摊经营户坦言,换灯后,生意没受影响,只要货真价实,用不用生鲜灯都一样。
  
  不过,仍有少量商家在违法使用生鲜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该局正在对本地市场进行抽查暗访。如有经营户仍用生鲜灯拒不改正,将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市民发现违法行为,可通过民声呼应·阜阳市“有话请您说、有事我来办”平台反映,或拨打12315电话投诉举报。

欢迎关注阜阳新闻网微信公众号 : fynewsnet

全城最新资讯,尽在掌握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