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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南:符合条件的军人等购房有补贴

2023-11-27 09:07| 编辑: 刘黎 | 查看: 3275| 评论: 0|原作者: 记者 储继明 实习生 王新茹|来自: 颍州晚报

最高补贴14万元 补贴面积不超过100平方米

      符合条件的军人等购房有补贴,最高补贴14万元。11月21日,阜南县出台《阜南县现役退役军人立功授奖人员和退役军人中的优抚对象等购房补贴工作实施办法》 (以下简称《办法》),对此予以明确。据悉,这是我市首个出台此政策的县(市、区)。
  
  军人购房可获补贴
  
  根据《办法》,从2023年9月21日到2024年8月5日,阜南县对在该县内购买商品房(商品住宅、公寓房)的现役、退役军人立功授奖人员,退役军人中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和在部队服役五年以上(含五年)的现役、退役士官(志愿兵),以及在艰苦边远地区和特殊岗位(岛屿)服役的现役、退役军人给予购房货币化补贴(以下简称“购房补贴”)。
  
  其中购房补贴,是指补贴对象以本人或配偶的名义购买本县内经政府依法出让的国有土地上开发建设的新开发商品房时,根据补贴对象不同情况,由县财政以货币化方式给予补贴面积和补贴标准不等的分级补贴。购买商品住宅补贴面积最高为100平方米,购买公寓房补贴面积最高为60平方米,补贴标准自400元/平方米起,根据现役、退役军人立功授奖情况及退役军人中的优抚对象等群体情况,分级上浮调整。购房补贴面积按所购商品房产权登记面积计算。
  
  最高补贴14万元
  
  个人获得国家级荣誉称号、个人荣立一等功的退役军人在阜南县购买新建商品房时,按补贴面积给予1400元/平方米补贴;个人荣立二等功的退役军人、参战人员、参加核试验人员、“三属”人员(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老复员军人(1954年之前入伍)、1—6级残疾军人在阜南县购买新建商品房时,按补贴面积给予1200元/平方米补贴;个人荣立三等功的退役军人、7—10级残疾军人、省级表彰的最美退役军人(优秀退役军人)在阜南县购买新建商品房时,按补贴面积给予1000元/平方米补贴;带病回乡的退役军人,在国家规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特殊岗位(岛屿)服役的现役、退役军人,市级表彰的最美退役军人(优秀退役军人)在阜南县购买新建商品房时,按补贴面积给予800元/平方米补贴;农村60周岁老兵退役军人、老烈士子女、县级表彰的最美退役军人(优秀退役军人)在阜南县购买新建商品房时,按补贴面积给予600元/平方米补贴;在部队服役五年以上(含五年)的现役、退役士官(志愿兵)在阜南县购买新建商品房时,按补贴面积给予400元/平方米补贴;现役军人立功授奖人员在本县购买新建商品房的,参照退役军人立功授奖人员分类补贴标准享受相应购房补贴。
  
  以上人员符合两种以上补贴标准的,按“就高从优”的原则,按补贴类别最高的一种补贴标准执行;烈士遗属指烈士的配偶、父母、18周岁以下子女;老烈士子女指年龄60周岁以上的烈士子女。
  
  相关政策不能叠加享受
  
  在阜南县购买商品房申请购房补贴只能申请享受一次。已分配保障性住房的,可以在退出后享受现役、退役购房补贴政策。
  
  《办法》中规定的购房补贴政策和购房消费券、人才购房补贴、蒙洼洪洼居民购房补贴等购房补贴优惠政策只能选择其一,不能叠加享受。在土地、房屋征迁时选择货币方式补偿安置的,不享受本《办法》购房补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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