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发改委获悉,省汽车办联合省发改委等12部门近日印发通知,要求加强公共领域汽车新能源化,不仅强化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新能源汽车配备刚性约束,还要加快公交、出租、邮政、物流、市政、环卫、园林、驾考等公共领域车辆新能源化。 根据要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新增和更新的公务用车、执法执勤用车等车辆(特殊地理环境、特殊用途除外)100%使用新能源汽车。国有控股企业新增和更新公务用车,鼓励优先购置新能源汽车。 城市里的公交车、出租车及其他客运车辆也将新能源化。鼓励相关客运企业使用新能源汽车,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公交车辆原则上采用新能源汽车(应急车辆除外),对具备条件的公交班线进行新能源化改造,逐步实现公交班线新能源化全覆盖(应急车辆除外)。鼓励出租车实际出资方将燃油(燃气)车辆提前置换为新能源汽车。 此外,在环卫和物流行业,智能清扫车、保洁车将更加普及。邮政、快递、物流行业配送车辆将逐步更新为新能源汽车,全省邮政、快递企业更新机动车辆新能源汽车占比不得低于80%。 装载货物或运料的卡车,比如短驳重卡、渣土车、混凝土搅拌车等也将新能源化。据介绍,我省将鼓励运输企业将大宗货物短驳重卡以及为产业园区和企业提供配套服务且运输半径在100公里以内的重型卡车,更新为充换电新能源汽车或氢燃料电池车;在中心城区先行开展新能源渣土车推广试点,政府投资项目带头使用新能源渣土车,引导企业新增和更新新能源渣土车。 推广新能源车,充电设施规划建设必须跟上。据介绍,我省将加快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公交、出租、邮政、物流、市政、环卫、园林、驾考等公共领域充换电基础设施和停放场所设施建设,构建“站随车布”充换电服务体系;加大配套电力设施用地保障力度,加快公用电力廊道建设,确保充换电基础设施及时接入。 我省还鼓励相关单位采购具备自动驾驶功能的快递、环卫、巡检、售卖等专用作业车辆,提升运营管理效率。 在新能源汽车推广过程中,我省将持续降低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使用和运营成本。比如落实延续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对充换电设施用电执行峰谷分时电价。到2030年前,对实行两部制电价的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免收需量(容量)电费。鼓励各市对充换电基础设施场地租金实行阶段性减免,针对公共领域一定规模以上运营企业,依据其新购置、新租赁新能源汽车年度实际碳减排情况、行驶里程给予减排奖励、运营补贴、通行路权等资金、政策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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