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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补录政策公布

2023-8-14 10:04| 编辑: 谢珊珊 | 查看: 12956| 评论: 0|原作者: 记者 牛桂芹 实习生 李素素|来自: 颍州晚报

  记者昨日获悉,为确保2023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完成,市教育局发出通知,对2023年普通高中招生补录工作作出安排。

  本次补录对象及条件为:参加2023年阜阳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未被高中阶段学校录取、达到中考报名地普通高中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

  补录时间安排如下:8月18日公布普通高中补录计划;8月21日-23日,每天8:30-17:30填报补录志愿(逾期未填报志愿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8月24日-25日录取;8月26日公布录取结果。

  补录志愿设置:第一批次:省级示范高中(含经市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评估领导小组评估达到优秀等次的普通高中),共设A、B、C三个补录平行志愿。第二批次:普通高中(含市示范高中、民办高中),共设A、B、C、D四个补录平行志愿。

  补录志愿填报要求:填报补录志愿的考生,须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确认点(原初中毕业学校)打印确认表并本人签字确认,他人不得代签。考生志愿信息录入错误、未按时签字确认或由他人代为签字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志愿信息一经提交,即视为确定,任何人不得更改。

  补录办法:已被高中阶段学校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补录;未完成招生计划的7所普通高中学校(阜阳市北大新世纪附属高级中学、阜阳市北外附属新华外国语高级中学、临泉靖波高级中学、太和县腾华高级中学、太和县昌泰高中、颍上县人和私立中学、界首市齐舜高级中学)可在全市范围内招生,其补录考生成绩不得低于中考报名地普通高中最低控制分数线。录取时,按照考生中考成绩全市统一进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据平行志愿投档原则进行录取;因新生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等原因出现计划空余需进行补录的学校,其招生范围不变,补录考生的中考成绩不得低于首次该校统招最低录取分数线。

  市教育局要求,没有空余计划的不进行补录,各普通高中不得突破计划招生,不得招收“线下生”或通过将学籍挂靠在外地的方式,变相招收“线下生”,不得虚假宣传、乱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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