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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民心行动】建设老年食堂 方便老人就餐

2022-6-23 09:06| 编辑: 刘黎 | 查看: 14968| 评论: 0|原作者: 记者 高红 实习生 付伟靖|来自: 颍州晚报

在昨天的新闻发布会上,市民政局局长董冰就《老年助餐服务行动实施方案》进行解读。
  
  据悉,我市现有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140余万人,目前有助餐服务需求的老年人约40万人(其中城市老年人约16万人,农村老年人约24万人),而全市现有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76个,加上各类市场主体和社会力量提供的助餐服务,只可满足约4万老年人的助餐需求,供需矛盾比较突出。
  
  为回应老年人日益迫切的助餐服务需求,有效解决老年人吃饭不方便问题,我市老年助餐服务行动坚持需求导向,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原则,提出1个总体目标任务、16条具体工作措施、4项支持政策。
  
  按照《老年助餐服务行动实施方案》,我市采用分步实施的方式稳步推进老年助餐服务工作。2022年,全市计划建成城市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不少于302个,农村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不少于282个,助餐服务供给能力满足不少于20万老年人的就餐服务需求。2023年,考虑老龄化程度的提高和助餐需求的增长,新增城市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不少于94个,新增农村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不少于169个。到2025年底,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布局均衡、方便可及、多元主体参与的老年助餐服务网络,老年人的助餐服务需求得到有效满足,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
  
  《老年助餐服务行动实施方案》从优化老年助餐服务布局、扩大老年助餐服务供给、提升老年助餐服务质量、创新老年助餐服务配送4个方面提出16条具体工作措施。按照城市社区10分钟助餐服务圈和农村地区优先在留守老人多、居住较集中的行政村或自然村布点的原则合理布点;依托现有存量设施资源,建设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支持符合条件的餐饮企业、大型连锁化餐饮企业或采取邻里互助、亲友帮助等多种方式提供助餐服务;严格执行老年助餐服务规范和标准,依托“皖事通”平台和市县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居民服务“一卡通”(社会保障卡)等载体实现统计、结算、管理等信息化,同时拓展老年食堂服务内容,开展常态化联合巡查、加强日常监管,确保食品安全;支持各类社会力量参与送餐服务,探索发展“移动型”助餐服务,并加强疫情等特殊情况下老年助餐服务保障。
  
  为保障老年助餐服务行动,我市还在资金保障渠道、一次性建设补助、运营支持、就餐补助上四个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在资金保障渠道上,通过“个人出一点、企业让一点、政府补一点、慈善捐一点、志愿做一点”的多方支持方式,建立多元筹资渠道。
  
  在一次性建设补助上,省级通过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奖补资金对新建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原则上按照10万元、3万元补助标准予以一次性建设补助,不足部分由市、县(市、区)分担;对餐饮企业设立老年餐桌、物业服务企业开展老年助餐服务等,各地可根据其建设成本给予适当补助。
  
  在运营支持政策上,对老年助餐服务机构的运营,各地可以根据服务人次给予一定的运营补助或综合奖补;对符合条件的老年助餐服务机构,给予税费减免政策;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应无偿用于开展老年助餐服务,在社区提供老年助餐服务的养老服务机构用电、用水、用气、用热享受居民价格政策。
  
  在就餐补助政策上,根据老年人经济困难程度等情况可适当给予就餐补助,并在老年人给付就餐费用时自动扣减,补助范围和标准由市或县(市、区)民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研究确定,省以上财政统筹资金予以适当补助;支持各地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发放老年助餐消费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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