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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为鉴,不能让老人再被骗

2022-6-20 09:59| 编辑: 刘黎 | 查看: 17414| 评论: 0|来自: 颍州晚报

以投资养老产业为名吸收资金130多亿元销售虚假藏品诈骗2000多万元……

阜南县鹿城镇红旗社区民警向老人们宣讲防范非法集资、养老诈骗常识
颍州晚报记者 徐丹丹 摄

    1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犯罪典型案例,揭示了养老诈骗的常见手段。今天,我们精选其中的4起,起底相关骗术,以案说法,再次提醒家中老人谨防上当。
  
  曹某铭集资诈骗案
  
  ——以投资养老产业为名集资诈骗
  
  2012年底以来,曹某铭设立江苏爱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等系列公司(以下简称“爱晚系”公司),未经依法批准,以提供居家养老服务、进行艺术品投资等“老龄产业”为幌子,向老年人进行虚假宣传,夸大经营规模、投资价值,并许诺给付年化收益率为8%—36%的高额回报。为了诱骗老年人参与投资,“爱晚系”公司集资团队成员采取了一系列手段,如免费发放鸡蛋、米、油等生活用品;吸引养老群体参加公司活动,向老年人宣讲老龄健康、老龄金融、老龄文化等公司六大老龄板块,夸大宣传养老产业前景、规模;使用极少数集资款设立根本不具备养老条件的养老社区、打造居家服务项目等,组织老年人参观、试住;邀请影视明星广告代言等。骗取信任后,“爱晚系”公司通过与其签订“居家服务合同”“艺术品交易合同”等方式收取集资款。
  
  至2018年4月,“爱晚系”公司累计向11万余人吸收资金132.07亿余元。曹某铭将集资款主要用于支付集资参与人的本息,个人支配使用、挥霍消费等,少部分用于对外投资。因担心资金链断裂,大量转移、隐匿资产,销毁、掩藏证据后逃往国外。案发时,给集资参与人造成本金损失46.98亿余元。
  
  2019年11月26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曹某铭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曹某铭上诉,2020年6月12日,江苏省高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提醒

      社会公众投资养老产业时,要根据公司企业经营状况、宣传项目是否真实存在、是否许诺回报或分红、许诺的回报或分红是否超出合理范围、是否具有给付所承诺回报的盈利能力等方面,分辨融资活动是否属于吸收公众存款、公开发行证券等公开募集资金行为甚至诈骗行为。
  
  许某燕集资诈骗案
  
  ——以亲情关怀、溢价回购手段向老年人集资诈骗
  
  2017年5月,许某燕冒用他人名义,注册成立博某商贸有限公司,专门以“退休、有闲钱”的老年群体为对象,组织员工将低价购买的纪念币、邮票等物品渲染成具有艺术价值、收藏价值的收藏品,诱骗老年群体购买并承诺一年后溢价20%回购。为骗取老年群体对公司的信任,许某燕等人采取了诸多包装手段:一是租赁、装修经营场所,统一员工着装,并虚假宣传“公司总部位于北京、全国连锁经营,产品合法合规”,伪装成正规经营的假象。二是频繁组织公司员工到老年人经常聚集的小区、公园、菜市场等场所,以免费分发鸡蛋、洗衣液等方式,配合虚假宣传,获取老年人关注并拉近关系。三是对有购买可能的老年人,组织公司员工帮助老人打扫卫生、照顾老伴、陪同聊天,甚至以认“干亲”等骗取老年人信任。四是定期组织老年人参加公司的“拍卖会”“交易会”,导演“拍卖”“交易”公司收藏品的骗局,虚假宣传“早投资早受益、多投资多受益”。为防止老年人的家人发现,许某燕等人在销售时将所谓“收藏品”装入黑色袋子密封,以“防光防潮”“影响回购”等理由叮嘱老人不得打开。案发时,许某燕共非法吸收资金192万余元,仅向部分老年人返还本金及收益18万余元,未兑付本金173万余元。
  
  2021年3月22日,山东省邹城市人民法院以集资诈骗罪判处许某燕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万元。许某燕未上诉,判决已生效。
  
      提醒

  谨防陌生人亲情关怀陷阱,避免“关怀”变“伤害”。现代社会老年人与子女各自生活逐渐成为常态。不法分子利用老年人需要亲情关怀、缺乏投资专业知识等特点,通过嘘寒问暖、上门服务等方式发起“亲情”攻势,骗取老年人的信任,灌输各种错误投资理财、健康养生等观念,以实现骗取老年人财物的最终目的。对于这种虚假伪善的“亲情关怀”,老年人要注意识别防范,不能轻易将养老钱托付他人。同时,为人子女,要更多地关心老年人的生活近况,勤联系、多关注、善提醒。
  
  叶某亚、纪某波等人诈骗案
  
  ——假借中医专家诊疗之名诈骗医药费
  
  2020年11月起,叶某亚伙同纪某波、孟某坤、平某要、张某连等人,以其实际控制经营的上海参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名义开设艾灸馆,在不具备中医医疗机构资质的情况下,由未取得国家执业医师资格的纪某波假冒中医专家坐诊为老年人看病。为精准诈骗,叶某亚等人以年龄、家庭经济状况、消费习惯等条件,对艾灸馆经营过程中获取的老年人信息进行筛选,选择年龄大、家境殷实、曾有过大额消费记录、子女不在身边等特点的“病人”作为诈骗目标,并通过设计话术、反复电话联系、安排上门接送等,将老年人骗至诊所。然后,纪某波根据预先获悉的老年人信息进行虚假“问诊、把脉、开方”,叶某亚将普通中药材制作的“中成药”谎称是含有名贵药材,根据老年人的经济条件和消费能力确定价格。至案发,共骗取9名老年人31.9万元。公安机关立案后,赃款已发还各被害人。
        
  2021年9月28日,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叶某亚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判处纪某波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五万元;判处孟某坤等三人有期徒刑二年至十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提醒

    开设中医诊所,以民间专家中医诊疗为名针对老年人实施诈骗案件时有发生,不仅侵害老年人的财产安全,还可能危害老年人的身体健康。对这种诈骗手段的定性具有一定的迷惑性,检察机关应当结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为方式、主观目的等准确界定案件性质,准确区分诈骗罪与非法行医罪等罪名。
  
  许某桥、鲍某康等人诈骗案
  
  ——销售虚假藏品诈骗老年人
  
  2014年11月至2018年12月,许某桥注册成立瀚某文化交流有限公司等数个连锁公司,招募鲍某康等员工组成诈骗犯罪集团,将从集散批发市场廉价批发的工艺品、字画包装成所谓的“藏品”,通过电话邀约、发放传单、赠送小礼品等方式,引诱缺乏收藏品专业知识的老年人购买,并谎称“藏品”具有数倍至数十倍的升值空间。许某桥等人谎称升值后可以代为拍卖或者销售,甚至表示公司可以兜底回购。为制造“藏品”稀缺交易活跃的假象打消购买者顾虑,许某桥等人组织员工向老年人展示虚假的“藏品”拍卖、销售记录,第三人求购、征集“藏品”函件、文件,已投资客户收益表等,甚至编造部分藏品因属于“一带一路”政策鼓励购买可享受财政补贴返还等信息,诱使老年人购买。当老年人要求代为拍卖、销售时,许某桥等人又设置需进一步购买更多“藏品”等附加条件,在老年人无力购买时,引诱其以借款、信用卡消费、网络贷款等方式继续购买“藏品”。至案发,许某桥等人诈骗集团从160余名老年人处骗得2071万余元。
    
    2020年5月28日,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判决认为,许某桥系首要分子,鲍某康系首要分子以外的主犯,其余15名被告人系从犯,以诈骗罪判处许某桥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五十万元;判处鲍某康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二十万元;判处其余15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至一年九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一审宣判后,许某桥、鲍某康提出上诉。2020年8月8日,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提醒

    利用“书画收藏”“艺术品收藏”等名目针对老年人群体的诈骗,对老年人迷惑性强,不但扰乱文化市场秩序,还骗取众多老年人的养老钱,社会危害性很大,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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