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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了!阜阳这两起养老诈骗案,套路曝光!

2022-6-14 11:36| 编辑: 刘黎 | 查看: 34090| 评论: 0

投资养老公寓,每月返还红利?

月息2分的高额利息?

还带你去参观考察?

殊不知

他们的目的都是

为了骗取中老年人信任

……

阜阳这两起养老诈骗案件

判了


高额利息为诱饵




骗取中老年人信任




孙某某等人在阜阳市成立禹州市邦纳瓷业有限公司阜阳分公司,由孙某某任法定代表人。

但该公司成立后,未实际经营,而是组织业务员广发传单、免费发放礼品,以月息2分的高额利息为诱饵向不特定人群(目标主要是中老年人)宣传向该公司投资的前景和优势,并以组织人员前往禹州市邦纳瓷业有限公司参观考察等形式,骗取投资人信任,吸收投资人资金总计人民币2422000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孙某某等人以非法占用为目的,采用签订虚假的借款合同的诈骗方式非法集资,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集资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被告人孙某某违法所得2422000元,予以追缴。

高额利息为诱饵




骗取中老年人信任




2016年7月,被告人邱某和杨某(已判决)注册成立安徽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被告人邱某明知杨某未取得相关政府部门的批准,虚构其公司承建阜阳市颍州区西湖镇“福缘颐养苑”养老公寓项目的事实,向不特定的社会公众公开宣传该项目,并采用交纳认筹款后享受购房优惠、按月返还红利并签订认筹协议书、发放持股证明书的方式诱骗他人交纳认筹款,诱骗他人交纳财物,骗取被害人集资款人民币87.37万元。

法院判决,被告人邱某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被告人邱某违法所得予以追缴,返还被害人。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邱某不服判提出上诉,经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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