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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警惕诈骗分子利用商家“洗钱”

2025-4-16 09:43| 编辑: 谢珊珊 | 查看: 663| 评论: 0|原作者: 全媒体记者 楚楠楠 通讯员 代琦 实习生 董有婷|来自: 颍州晚报

   此前,颍州晚报曾报道过新型“洗钱”方式——诈骗分子通过现金做的花束、蛋糕订单来进行“洗钱”,并进行提醒。近日,太和县又发生了此类新型诈骗案件,商家接到神秘“大额订单”,沦为诈骗分子的“洗钱工具人”。

  案例:

  当天,太和县一家鲜花蛋糕店接到了一个网上订单。对方通过微信联系上店主王女士,称要购买蛋糕和鲜花,并要求店主提供银行卡号向其转账。

  随后,对方又让王女士将收到的网络转账取现,装饰在蛋糕和鲜花内,做成现金花束和蛋糕送人。当时,王女士没有多想,便按照对方的要求做好。

  随后,两名男子驾驶租赁的车辆来到太和县,到上述鲜花蛋糕店将装饰好的现金蛋糕、鲜花取走。

  他们走后,王女士查看银行卡才发现,自己的卡被冻结了。经咨询,她才得知因卡内打入涉诈资金被警方冻结。原来,上述客户打的钱是一笔电诈案涉案资金,金额为5万余元,此订单系诈骗分子利用商家进行“洗钱”。

  记者昨日了解到,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提醒:

  “除了鲜花、蛋糕,一些金店、烟酒店的大额消费,也可能是诈骗分子的‘洗钱’方式。”太和县公安局反诈中心民警介绍,通常诈骗分子会要求店主专门为其转移诈骗赃款的不法人员购买方便变现的商品,如烟酒、礼盒、黄金等,提出将钱打入商户经营者的银行账户内,让其提供银行卡号。随后,诈骗分子将卡号转发给电诈案件受害人。商户收到的“预付款”实际是电诈案件中诈骗分子骗来的赃款。

  这样一来,商户经营者无意中成为诈骗分子的“洗钱工具人”,导致商户账户被冻结,造成一定经济损失;若是在知情的情况下帮助“洗钱”,还可能涉嫌“帮信罪”。

  民警称,这些嫌疑人大多是外地口音,采用线上交易,且拒绝向店主提供真实身份信息。取蛋糕或鲜花时,嫌疑人特意戴上口罩、帽子等遮挡面部。

  警方提醒,此类诈骗手段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和迷惑性,店主在日常经营中一定要加强防范意识,遇到类似情况时,务必做好人员身份登记。如果无法核实对方的具体身份,请立即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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