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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2025-3-10 10:06| 编辑: 谢珊珊 | 查看: 441| 评论: 0|原作者: 梁峰|来自: 阜阳日报

   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指出,“要进一步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立足实际,统筹抓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政策措施的落实。”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为推进新型政商关系建设提供了行动指南。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从把握大政方针、提升服务能力、完善体制机制、弘扬企业家精神等方面持续发力,进一步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把握大政方针。党的十八以来,党中央明确了“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是我们自己人”“毫不动摇鼓励、支持、 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等大政方针,为进一步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指明了方向。我们要结合实际细化落实举措,进一步明确政商交往中的负面清单与正面清单,强化巡察监督,确保中央大政方针落地见效。

  提高服务水平。要建立专业化服务团队,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服务能力,培养更多服务企业的行家里手。创新服务方式,利用现代数字技术、信息手段、人工智能,优化简化企业办事流程,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完善体制机制。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在服务企业过程中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让干部在服务企业工作中敢为、愿为、善为。建立顺畅沟通机制,打通民营企业与政府沟通的堵点卡点,及时了解企业诉求,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涉民营企业行政检查。严格规范涉企收费检查,落实“综合查一次”措施。严格落实平等保护产权法律制度,依法审慎处理涉企案件,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的界限,防止把经济纠纷当作犯罪处理,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

  弘扬企业家精神。爱国、创新、诚信、社会责任和国际视野是新时代企业家精神的基本内涵。要从价值理念层面引导企业行为,开展常态化培训,帮助民营企业家不断提升理想境界,厚植家国情怀,鼓励民营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在吸纳就业、依法纳税、参与公益事业等方面多作贡献。

  (作者单位:中共阜阳市委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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