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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十一”网购消费警示发布 避免盲目跟风和冲动消费

2024-11-7 10:40| 编辑: 谢珊珊 | 查看: 670| 评论: 0|原作者: 全媒体记者 牛桂芹 通讯员 姜峰|来自: 颍州晚报

   随着“双十一”购物狂欢节临近,11月5日,市消保委和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发布“双十一”网购消费警示,提醒市民在享受网购便利的同时,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理性对待各种促销活动。在“双十一”期间,电商推出的促销广告繁多,容易引发消费者的非理性消费。因此,建议消费者提前制定购物清单,按需购买,避免盲目跟风和冲动消费。同时,消费者应货比三家,警惕价格陷阱,避免因“优惠”“折扣”“返现”等宣传而权益受损。

  选择正规平台。建议选择经营规模大、信誉度高的电商平台,避免在无资质的电商处购物。消费者不应轻信网络虚假宣传,不点击来源不明的网址链接,尽量选择第三方支付平台付款或货到付款,避免直接转账、汇款至私人账户,不与卖家私下交易。

  谨防退货退款陷阱。不法分子可能在“双十一”后冒充客服,以“退货”或“退款”为由,诱使消费者点击“钓鱼网站”链接,盗取银行卡密码及动态验证码。消费者应谨慎对待自称网购客服的电话或短信,切勿泄露重要个人信息。

  市消保委和市市场监管局还提醒消费者在网购时索取购物凭证,并保存购物聊天记录和商家承诺,作为维权证据。一旦发生消费纠纷,消费者应及时联系购物网店处理。如无法达成一致,可申请退款并向第三方交易平台投诉。若纠纷仍无法解决,可拨打12345热线向相关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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