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十一”即将来临,11月5日,市消保委、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双十一”网购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网购时提高警惕,防止上当受骗。 《警示》指出,“双十一”期间,电商促销广告五花八门,消费者应理性对待,建议事先列出购物清单,按需购买。购物前货比三家,不要被“优惠”“折扣”“返现”等字眼冲昏头脑,警惕价格陷阱,避免权益受损。 此外,应选择在经营规模大、信誉度高的电商平台购物,不轻信网络虚假宣传,不点击来源不明的网址链接。尽量选择第三方支付平台付款或者货到付款,不轻信对方以任何理由要求直接转账、汇款至私人账户以及通过发送付款链接页面或扫二维码等方式付款,不与卖家私下交易。 《警示》提醒广大市民,谨防退货退款陷阱。“双十一”过后,不法分子可能以“退货”或“退款”为由,冒充客服,要求消费者点击其提供的“钓鱼网站”链接,盗取持卡人的银行存款。消费者应谨慎对待,切勿泄露银行卡账号、用户名、动态验证码等重要信息。 市消保委提示,消费者网购时,要索取购物凭证并截屏保存购物聊天记录和商家承诺,作为维权证据。一旦发生纠纷,可及时联系购物网店处理,如无法达成一致,可先申请退款,然后向第三方交易平台投诉。如不能解决,可拨打网店或购物平台所在地12345热线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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