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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学季 交通安全知识要牢记

2024-9-5 08:45| 编辑: 谢珊珊 | 查看: 2940| 评论: 0|原作者: 全媒体记者 楚楠楠 实习生 吴书琦 通讯员 朱智勇 文/摄|来自: 颍州晚报

   为了增强师生交通安全意识,提升学生自我保护能力,这个开学季我市警方开展了多种普法宣传和护学活动,引导大家安全出行。记者采访了阜阳市交警一大队三中队队长李雷,为大家整理了一份“开学季必备交通安全提示”,请家长和孩子注意查收。
  

阜南交警进校园宣讲安全常识 吕乃明 摄


  步行:远离车辆盲区
  
  “道路情况是瞬息万变的,步行时一定要注意脚下安全。”李雷提醒学生,在上学、放学的路上结伴更安全,但切勿并排行走在机动车道上,或在路上追逐打闹、翻越护栏,这样易导致后方来车刹车不及发生交通事故。
  
  过马路时,养成“一停、二看、三通过”的好习惯。“若交通情况复杂,最好由家长陪护,确保出行安全。”李雷说。
  
  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孩子步行时要远离车辆盲区。车辆盲区是指驾驶人位于正常驾驶的位置,其视线被车体所遮挡,不能够直接观察到的那部分区域。当小朋友在盲区内蹲下停留、玩耍时,驾车人在驾驶室内无法看到,很容易发生碰撞事故。要做到不在车前跑、不在车后留、不在车边站。
  
  骑行:未满16周岁
  
  不得驾驶电动自行车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交警部门在学校路口发现仍有家长和孩子不按照规定佩戴头盔的现象,有些家长以天气炎热为借口,将头盔放置在电动自行车车把上,应付检查。对此,民警在现场进行了劝导,并教育大家,头部是人体最为脆弱的部位,受到碰撞很容易造成颅脑损伤,一定要养成戴头盔的习惯。
  
  现在,一些学生选择骑电动自行车、自行车上下学。根据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进行的事故案例数据分析,近几年来,不满12周岁骑行自行车与不满16周岁骑行电动自行车分别占骑行事故的7.5%和10.3%。在未成年人参与交通出行活动受损害案件中,事故易发时段通常在上下学出行高峰。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明确提出,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也就是说,只有年龄超过12周岁的未成年人才可以骑自行车上路,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不能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
  
  此外,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未满18周岁是不能驾驶机动车的。摩托车属于机动车,驾驶人需要考取机动车驾驶证。李雷提醒,中学生一般未满18岁,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不能考取机动车驾驶证。“个别年满18周岁的中学生,虽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但多数学校禁止学生在校期间骑乘摩托车,应当自觉遵守规定。”
  
  乘车:警惕“开门杀”
  
  乘坐私家车返校的学生,落座后要系上安全带。需要提醒的是,12岁以下的儿童要坐在后排,不满6岁的儿童还需要乘坐儿童安全座椅。
  
  下车时,一定要警惕“开门杀”事故(车上人员贸然打开车门,致行人或车辆经过时发生碰撞)。下车开车门时,要观察后方车辆及行人,扶好车门,慢开车门,以免碰撞到车辆、行人。
  
  此外,李雷提醒家长,在接送孩子上下学的路上,要做孩子的榜样,不酒后驾车,不违规载人,不违章停车。尽量避免校门口道路拥堵停车,杜绝使用违规违禁的交通工具接送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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