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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琐事打伤他人法官调解止纷争

2024-8-22 08:59| 编辑: 刘黎 | 查看: 1928| 评论: 0|原作者: 全媒体记者 楚楠楠 通讯员 陈羽佳|来自: 颍州晚报

      网上有段子说,打架成本高。“打赢了赔钱、打输了住院”。这不,颍泉区的冯某某就因为打伤人,被起诉到颍泉区人民法院。近日,在法官的调解下,他赔偿伤者7万多元。
  
  此前,冯某某与汪某因琐事发生争吵。气不过,冯某某便召集孙某等人,将汪某打伤,造成汪某住院。
  
  汪某报警后,冯某某、孙某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处罚。为索要赔偿,汪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冯某等人赔偿其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共计15万余元。
  
  颍泉区人民法院法官接案后,迅速梳理案情,第一时间联系双方当事人了解情况,发现双方对赔偿金额分歧较大,且被告对原告单方委托机构所作出的鉴定意见也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
  
  考虑到重新鉴定耗时费力,增加当事人诉讼成本,不利于矛盾化解,法官便决定尝试对双方进行调解。法官耐心疏导当事人,从法理上分析利弊,告知被告打伤人需要负的责任,并释明重新鉴定可能面临的问题;又从情理角度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寻找解决矛盾的最好办法。
  
  经多轮调解,近日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一致意见:被告自愿撤回重新鉴定申请,并当场支付原告赔偿款7万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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