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坟台镇:向“阳”而行 让乡村振兴“生财有道”

2024-1-8 10:40| 编辑: 刘黎 | 查看: 3302| 评论: 0|原作者: 通讯员 王见

  


  今年以来,坟台镇围绕光伏电站“深耕细作”,通过科学运维,守护“阳光存折”,让阳光红利顺利变现。
  
  监管运维再精细。建立“线上+线下”监管渠道,线上通过运用“全国光伏扶贫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电站实时监测、实时预警和远程调度,提高故障诊断、修复效率,确保电网设备稳定运行。线下通过办好一场运维培训、组织一次全面排查、抓实一次问题整改等方式,及时解决光伏电站离线、故障、告警、低效等问题。今年以来共排查故障电站2次,解决低效电站15次,当前全国光伏扶贫信息监测系统内光伏电站在线率100%,平均发电能力达121.7%。
  


  确权调整再增效。为规范光伏电站管理,同时依据上级文件精神,坟台镇分类明确村级独立电站、户户联建电站、独立户用电站产权归属。近年来,共确权户户联建电站5座、村户联建电站3座、独立村级电站1座、独立户用电站100座,装机总规模2040千瓦。同时为推动光伏电站保质增效,确保出列村稳定增收,今年以来,累计调整户用电站确权到村3座,保障村集体经济不断壮大。
  
  责任落实再加码。遵照“谁收益、谁管理”原则,修订印发《坟台镇光伏电站日常管护制度》《坟台镇光伏扶贫公益性岗位管理制度》,压实各村管护主体责任,同时聘用光伏电站协管员9人、开发公益岗位381人,负责清除站内外杂草及树障,开展日常巡查管护,和村内人居环境提升,确保管理责任到人。
  


  收益分配再添彩。今年以来,坟台镇光伏电站并网电量再创大捷,达217万余度,发电收益再创新高,达233万余元,同时严格按照上级实施细则进行收益分配,确保收益分配程序合规、标准明确、数据真实、对象精准。截至目前,坟台镇光伏发电收益分配251万元,收益分配率达107.67%、其中用于开发公益岗位167万元,用于小型公益事业43万元,奖励补助脱贫监测人口4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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