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部门联合发出通知加快推进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应用 一辆纯电动新能源公交车行驶在阜城街头 颍州晚报记者 王彪 摄 日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邮政管理局等多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应用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优化我市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市场环境,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通知》提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新增和更新的公务用车执法执勤用车等车辆(特殊地理环境、特殊用途除外)100%使用新能源汽车。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新增和更新公务用车,鼓励优先购置新能源汽车。 同时,加快公交、出租、邮政、物流、市政、环卫、园林、驾考等公共领域车辆新能源化。加快氢能公交车、冷链物流车等示范项目建设,推进燃料电池在环卫车、公交、市政用车、重卡、氢能船舶、景交用车等领域的示范应用。积极参与申报国家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如快推进加氢站布局建设,探索“油气电氢”综合能源站、“制氢——加氢”一体化示范站建设。 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普及使用,基础设施建设是重点。《通知》指出,要加快公共领域充换电基础设施和停放场所设施建设,构建“站随车布”充换电服务体系。加大配套电力设施用地保障力度,加快公用电力廊道建设,确保充换电基础设施时接入。 加强融合通信、环境感知、边缘计算等车路协同前沿技术研发,在通信、大数据、交通、城建等基础设施规划和建设中加强相关技术和产品应用,有序推进基础设施智能化、网联化升级,满足车联网应用需求。 为丰富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市场供给,降低消费者购车门槛,我市将积极开展公共领域供需对接,鼓励整车企业针对共性技术问题改进车型,优化丰富经济实用新能源车型供给。支持市场主体组建新能源客货运租赁公司,积极探索城市配送车辆、渣土车、短驳重卡等融资租赁、以租代售多种销售模式。 如何降低新能源汽车使用和运营成本,是公众关注的话题。《通知》要求,落实延续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对充换电设施用电执行峰谷分时电价。到2030年前,对实行两部制电价的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免收需量(容量)电费。鼓励对充换电基础设施场地租金实行阶段性减免,针对公共领域一定规模以上运营企业,依据其新购置、新租赁新能源汽车年度实际碳减排情况、行驶里程给予减排奖励、运营补贴、通行路权等资金、政策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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