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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资金政策十问十答

2023-9-27 09:24| 编辑: 戴斐 | 查看: 6475| 评论: 0|原作者:  陈颖 李影|来自: 阜阳日报

  近期,不少读者和网友通过电话或网络询问“房屋的养老金”——住宅维修资金的交存、归集、管理、使用等问题,阜阳市房屋资金和物业管理事务中心在感谢广大市民对维修资金关注的同时,对相关问题进行解答。

  一、什么是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答:维修资金是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是“房屋的养老金”。

  二、物业共用部位有哪些?

  答:一般包括房屋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地面架空层、走廊通道等。

  三、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有哪些?

  答:一般包括电梯、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排水设施、公益性文体器械设施及其使用的房屋等。

  四、我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交存的标准是什么?

  答:根据《阜阳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阜政办〔2018〕1号)规定,未配备电梯的物业,按照80元/㎡的标准交存;配备电梯的物业,按照110元/㎡的标准交存;公开出售出租的有固定配套设施的车库、车位,按照80元/㎡的标准交存(人防工程除外)。

  五、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何时交存?

  答:建设单位应当在办理物业初始登记前,根据实测的每户建筑面积按照规定标准,将维修资金一次性交存至管理银行专户,业主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之前,需向建设单位支付其应交的维修资金。

  六、拆迁安置房需要交维修资金吗?

  答:需要交维修资金,由安置房产权人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根据实测建筑面积将维修资金交存至银行专户。

  七、未按规定交存维修资金的怎么办?

  答:已经办理产权登记但未交存维修资金的业主,应主动补交。未按规定补交的,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或社居委应当督促其交存;逾期仍未交存的,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或社居委、相关业主可以依法起诉。

  八、业主交存的维修资金有利息吗?

  答:有。业主交存的维修资金自存入专户之日起计息,当年度交存的按年初活期利率标准计息;次年按银行同期存款一年期定存基准利率计息。在保证正常使用的前提下,利用资金存储规模与专户银行签定期存款协议,并执行上浮利率标准,实现资金的增值。

  九、使用维修资金的申请人是谁?

  答:实施物业管理并已经成立业主大会的物业小区,申请人为业主委员会;实施物业管理但未成立业主大会的,申请人为物业管理委员会、社居委或物业服务企业;未实施物业管理的,申请人为社居委。

  十、维修资金使用怎么申请?

  答:1.申请人制定维修、更新和改造方案;2.受益业主表决通过;3.申请人向区住房保障中心提出使用申请;4.区住房保障中心组织外业现场查勘;5.申请人组织施工和竣工验收。

  阜阳市房屋资金和物业管理事务中心提醒广大市民,如果想了解更多关于维修资金的相关知识,可关注阜阳市房屋管理局微信公众号或拨打电话2518032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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